崇禎七年_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二六四 須得學會護犢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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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她也是存了心機:這位董千戶肯賠銀子,看來是個講事理的,恰是君子,所謂君子可欺之以方,這等人,倒是好欺負。想來他是世家後輩,心高氣做,本身姿勢放的低一些,他也一定會難堪。

董策此番來,算是訴訟也可,算是探友,宦海上的拜訪也可,就看那位縣尊大人想把它算成甚麼。如果前者,那就是公事公辦,升堂審案,不過董策一來是軍籍,二來乃是千戶官,並不受他一個戔戔縣尊的束縛,是以隻能是他審彆人,董策在一邊兒瞧著。

“噢,你瞧我這般年青,想必覺得我是貴胄後輩吧?非也,非也!本官半年之前,尚是一微薄軍戶,本官這千戶,是一刀一槍殺出來的。是踩著建奴、逆賊、匪寇的腦袋,一步一步走上來的。”

已經有人出來通傳,不過倒是遲遲未出來。若董策去的是某位大人的府邸,那麼天然是有門子迎出來在門房喝茶,吃些點心的,必不會晾在外頭吹風。而這是縣衙,便就冇有這等候遇。

劉三天然不便露麵,再說他本日做的已經充足多,便告彆而去。董策帶著人到了縣衙門口,投了本身的名帖,卻不說做甚麼,隻說要見縣尊大人。

這一次倒是輪到董策怔了怔。

“如果你不肯去,本官也不勉強,這銀子,你+一+本+讀+小說+也收著。本官說過,我是一個講事理的人。隻不過……”董策嘴角暴露一絲笑意,手握在一起又鬆開:“隻不過麼,今兒晚如果你產業生甚麼血光之災,和本官但是冇乾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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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淩濛初《拍案詫異》卷十《韓秀才乘亂聘嬌妻吳太守憐才主姻簿》中言道:“到得府前,正值新太守吳公弼升堂。不逾時,抬出放告牌來,程朝奉跟著牌出來。”《新官軌範》:“承發吏,設管公文及管詞狀。”蔣廷璧《璞山蔣公政訓·清詞狀》:“凡詞訟,先令承發科登記。”吳遵《初仕錄·審詞狀》:“公堂事冗,日亦有限。所收狀,俱俟退堂細看。”《新官軌範》:“將狀子不分有理、在理,俱各接下。省令告狀之人,俱各明日來朝聽審。當夜用心將狀一一參看,可受理者,緊關去處紅筆標下,次日隻在紅筆去處審理。如在理者,將狀扯毀趕出。”)

……

張媽媽豐腴動聽的身子狠惡的顫抖了一下,心中一片冰冷,呆呆的看著董策,那驀地發作出來的殺氣,讓她明白,這個年青公子,真不是在開打趣。

張媽媽思忖很久,像是下定了決計普通,雙手托著那袋銀子,道:“董大人,奴家這等開門做買賣的,小門小戶人家,實在是不敢欺瞞官府,這銀錢,也受不起,還請您拿歸去吧!”

提及來,這還是董策第一次來縣衙門,也算是見地了這個年代縣一級官府的嚴肅。哪怕隻是個縣衙,也真真是威風赫赫,讓等閒人也不敢直視。

就算是他不想見董策,本日是十仲春初三,董策如果強見,那定然也是能見到的。

她好生想了想,是獲咎麵前這位董千戶,還是獲咎縣尊大人,實在是好生讓報酬難。不過縣尊大人乃是現管,要清算本身不過是一句話的事兒罷了,看來是更不好獲咎一些。而這位董千戶,手倒是一定能伸的這麼長,獲咎了結果起碼要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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