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火兵,不提也罷,歸正最弱的阿誰去當火兵一準冇錯兒。
對於長槍兵的人選,就寬鬆很多,對力量冇甚麼要求,隻要反應快,夠機警就成。
此他殺倭始。
“挨牌手,錢一川……大棒手,趙狗蛋……火兵,王土根。”
這得賴本身,怪不得彆人。
大棒冇甚麼詳細的招式套路,其之以是在軍中被利用,乃至因而在被歸入鴛鴦陣的體係中,就是因為能力充足大。仇敵盔甲堅毅,射之不入,戳之不傷。但用棒一擊,則毋問甲冑之堅靡如何,一體碎裂。
這也是戚繼光在檢查北方軍器後,決計留下來並改進的首要冷兵器之一,本來大棒就是用來打擊重甲馬隊的利器,但戚繼光側重於用大棒來敲打敵騎的馬頭,有如嶽家軍柺子手專砍馬腿般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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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兵,第十兵,大棒手。
兵員本質高了,董毅英可選性就大了很多,現在隻需如果按照小我的特性來就是了。
乃至董毅英都感覺這等長刀給火兵用是糟蹋了。戚繼光打造的長刀實際上就是放大尺寸的戚家刀,也就是放大版的仿倭刀。長刀刃長五尺,後用銅護刃一尺,柄長一尺五寸,共長六尺五寸,重二斤八兩。長刀形似苗刀,又長又鋒利,能力極強,長度蘇日安超越了兩米,倒是隻要後代的三斤來重,可稱是簡便。需雙手持握,是以又稱為雙手刀。
董毅英安然的看著他,在這分派中,他冇有任何的私心,就事論事罷了。
長槍的用法就是交兵之時攢刺,徑刺人馬喉麵。正所謂長以救短,短以救長,恰是和短兵相互彌補。
這等大棒,一開端是馬隊公用,像是宋朝白梃兵,有說是用長矛的,但更可托的是說用的乃是紅色巨棍。但大棒如果短了,則在兩軍交兵之時用法便有限,再加上又須雙手舉用才氣使得利索,而頓時不得齊齊用力,往下砸擊,慣性過大,則輕易閃墜。以是在戚繼光手中,大棒演變成了步兵公用的戰技。
大棒手,對身高倒冇太大抵求,但需求力量夠足,充足的凶橫不怕死。
用了一刻鐘的時候,董毅英定下了他們的位置。
至於王土根——董毅英一想就是皺眉,這小個子膽氣弱的緊,又怯懦又冇自傲,連大聲說話都不敢,還希冀他上陣殺人?算了,火兵非他莫屬了。
大棒本該是北方軍係配置的野戰兵器,原是一種很合用的冷兵器,卻因為將領不得其法與偶然鼎新棄之不顧,明朝武備廢弛與將領之胡塗保守由此可見普通。
鏜鈀,形似糞叉。此器柄長八尺也就是兩米半,粗可寸半也就是五公分擺佈。上用利刀,橫以彎股,刃用兩鋒,中有一脊。造法須分脊平磨。如磨刀法。兩刃自脊平減至鋒,其鋒乃利,日久不禿。彎股四棱,以棱為利,須將棱四周直削至尖,庶日久而不禿。中鋒頭下之庫,須如大核桃大,安於木杪,乃不損拆,仍用一釘銷之,於頓時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人得長槍於筅空戳去,徑刺人馬喉麵,則彼既不成入我陣內,又能先及彼身,故不憂細弱也。設若敵馬乘群齊來衝我,前無筅牌,徑用槍以當之,戳馬,間有損折,必非全利。夫五兵之法,長以救短,短以救長,長既易邁而勢老,短又難及而勢危,故相資之用,此天然之勢,必定之理,至妙之術也。用法彆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