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七年_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五二六 畢竟饑民成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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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庫丁固然說了能夠再過秤一遍,免得缺了斤兩,但鄭發奎當然冇這麼傻。你如果直接說再過一遍秤,那真就是把人家給獲咎狠了——啥個意義?不信賴我們是不是?

他也是做農活出身的,一百八十斤約莫是個甚麼分量本身當然是衡量的出來,這一提就感受差未幾,就算是有些不同,不過也是幾斤幾兩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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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元天子阿諛大業,溫恭少欲,都內錢四十千萬,水衡錢二十五千萬,少府錢十八千萬。”——《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這三千六百多萬斛糧食,折分解錢數均值約為十五千萬錢。

第二條則獻記敘得很清楚,都內錢、水衡錢和少府錢諸項加起來為八十三億。這些錢,不是國庫支出,而是皇家內庫的支出。

第三條則獻記敘得也很清楚,國度財務支出一年為四十億,用了一半,尚餘二十億,由大司農保管,彆的另有皇室財務支出八十三億,專供皇室之用,如許全數財務範圍為一百二十三億。

“漢宣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千萬,吏體用其半,餘二十千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他作務,八十三千萬,以給宮室扶養諸犒賞。”——《桓譚新論·承平禦覽》

“高帝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度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凜庚儘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钜萬,貫朽而不成校。”——《漢書·食貨誌》

“漢明帝永平五年,作常滿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晉書·食貨誌》

第一條則獻記錄的是大抵的數字,意為上百億。

漢朝主體租稅有更賦、算賦、口錢和田租,更賦即代役錢,漢朝有一月役和一年役的規定,一月一更的代役錢是二千,三日戍邊的代役錢是三百,這兩種代役錢統稱為更賦。此中二千錢的代價是受雇退役人的安家費。《漢書·昭帝紀》記錄:“諸不可者出錢三百入宮,宮以給戍者”,即每個適齡男人每年出三百錢,可由彆人代役。

“漢宣帝元康四年,近年豐,穀石五錢。”——《漢書·宣帝紀》

而後便是田賦。

就算是完善了幾斤,也犯不著因為這點兒小事傷了人家的麵子。

鄭發奎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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