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們吃穿都不消本身費錢,像是漢宣帝期間,邊防軍一個士卒的衣物一年很多於兩千三百錢,至於弩箭,盔甲,進入匈奴地區的棉服等等,都是要常常換的。漢朝在這塊兒,還真是不含混,做的相稱好,理所當然的,開支也就很大。而邊軍士卒,月糧乃是三石三鬥三升,這裡的一石,乃是漢朝邊防士卒供糧標準之通例,摺合大石兩石擺佈,一年均勻每人耗損糧食小石四十石高低,用度七千六百錢擺佈。
漠北大戰匈奴,大將衛青攻打匈奴,立下赫赫軍功,漢武帝一歡暢,賜給他黃金二十萬斤,摺合二十千萬錢。另一名大將軍霍去病攻打匈奴,軍功更大,漢武帝賜給他黃金五十萬斤,摺合五十千萬錢!
像是衛青打右賢王,斬、俘匈奴男女一萬五千餘人,厥後兩出定襄,斬、俘匈奴一萬九千餘人。這幾次,僅犒賞將士,便破鈔二十萬斤黃金,合計二十千萬錢。而當時漢朝一年端莊的國庫支出是多少?四十千萬罷了。ps:《桓譚新論・承平禦覽》記錄:“漢宣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千萬,吏傣用其半,餘二十千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他作務,八十三千萬,以給宮室扶養諸犒賞。”
在董策麾下,餉銀是不高,從實際上來講比邊軍還要低一些,但這隻是實際上罷了。董策定下的軍餉是多少,士卒們就能拿到多少。如此算下來的話,就要比邊軍士卒高一倍了。並且吃住都在營中,也不需費錢,每個月八鬥乃是淨剩。在這麼一算,盤石堡軍的軍餉已經堪比現在的遼鎮。
紹興九年,東南地區米“三萬石以中價計之,自不下十萬緡”,也就是每石約三貫三百餘文,高於宣和年間的代價。比較同時的北方金國,糧價卻很昂貴。在完顏亮正隆之前即紹興二十六年前,“米斛極賤,米不過二三百一石”。
紹興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計之,大率不過三百萬斛,略論中平之直,為錢不過五百萬緡。”跟著世道安寧,均勻每石一貫六百餘文,比之前降幅很多。
乾道五年,朝廷在東南地區糴買一百三十萬石糧食,每石均勻代價是三貫,糧價開端上揚。
乾道三年,有臣僚言道:“自近年事歉艱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約:每米一鬥,為錢五百。細民但救目前,不吝倍稱之息。及至秋成,一鬥不過百二三十,則率用米四鬥方糶得錢五百,以償客歲鬥米之債。”也便是當時秋收後的糧價是每石一貫二百餘文至一貫三百文,再次降落。
五百噸但是個龐大的數字,後代二零零九年歐洲央行的黃金總儲量,也不過五百三十六點九噸。數量大也就罷了,並且另有一個謎團便是,如此海量的黃金,到了東漢以後,俄然就人間蒸發,銷聲匿跡了。從西漢以後,曆朝關於黃金的記錄便少了很多。
這是按照量製(一斛=十鬥=一百升=一千合=兩千龠)算的,如果遵循衡製(一石=四鈞,一鈞=三十斤,一斤=十六兩,一兩=二十四銖)算的話,遵循儲存下來的五銖錢重量差未幾在三點五克擺佈來計算,則一銖約莫為零點七克擺佈,一斤也就是二百七十<一><本><讀>小說克不到,一石差未幾也就是六十四斤多。
禁軍的軍餉是年三十貫,那麼這三十貫折分解大明朝的銀兩,又相稱於多少?這個不能用白銀和銅錢的比價來算,因為這個比例是經常變動的,得用糧食來作為中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