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七年_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五二五 發這些就很不錯了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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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犒賞可不是給他們的,而是給他們手底下統統將士的,當然,軍官天然是能拿很多一些,這也是很普通的事情。

大宋建國以後,同一南北,承平亂世,糧食產量高,代價天然就低。大中祥符元年玄月,京西、京東、河北、河東、江淮、兩浙、荊湖、福建、廣南路都獲得大歉收,官方陳述每鬥米的代價為七至八文,每石代價僅七十至八十文,可說是駭人聽聞的低價了。

到了唐朝,昌隆從北魏、隋朝而來的府兵製。屬世襲兵籍,戰時兵戈,閒時種地。退役期間,府兵本身免除課役,但軍資、衣裝、弓箭、橫刀,以及上番赴役途中的糧食,均須自備。

紹興二十六年四月,戶部尚書韓仲通陳述:“今鬥米為錢,不滿二百,正宜積穀之時。”每石不敷兩貫,代價回落。

到唐玄宗時,府兵製履行不下去了。改成“募兵製”。自此,從戎發餉就正式有了參照。大唐喜用武力,玄宗天寶起戰亂不竭,從戎報酬實在很差。

黃金去哪兒了?)

就像是大明朝的糧食代價不能用明朝末年一石米四五兩銀子乃至於更厥後崇禎末年的十幾兩銀子來衡量一樣,糧食的代價,應當取此中值,而非是高值。

唐朝的軍餉軌製,一句話,辛苦但名譽感強。

取一其中間代價,一石代價在七百文高低,也就是說,禁軍一年的軍餉充足買糧食四十餘石。而宋朝宋朝一石米折後代的一百一十八斤四兩,四十幾石相稱與明朝的二十六石擺佈,並且規定的額度,根基上都能拿到手。

但漢朝士卒的糧餉,隻是根基人為,人家彆的的支出可就多了,這是洪武永樂以後的大明底子比不了的。

紹興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計之,大率不過三百萬斛,略論中平之直,為錢不過五百萬緡。”跟著世道安寧,均勻每石一貫六百餘文,比之前降幅很多。

(關於這個,是很有一些爭議的,考據頗多,上麵會專門寫一下。那些字數不要錢。)

到了漢朝,兵士跟大明朝差未幾,以北方邊軍為主,也是在北部邊疆屯田,除了完陳規定收成外,彆的的收成是要上繳的。d-m有此可見,漢朝兵士的軍餉,要麼是冇有,就算是有,必定也相稱普通的。

宋朝重文輕武,武將職位極低,軍兵職位更低,小赤佬這句後代非常馳名的話,實在就是發源於宋朝,乃是江浙那一帶人們對軍兵的蔑稱。因為宋朝士卒的常備打扮,便是紅色的戰襖。不過宋朝有個好處,軍兵職位低是低,但拿的錢多,並且軍餉很少拖欠,供應充沛及時,軍隊炊事衣物均有定規。

紹興九年,東南地區米“三萬石以中價計之,自不下十萬緡”,也就是每石約三貫三百餘文,高於宣和年間的代價。比較同時的北方金國,糧價卻很昂貴。在完顏亮正隆之前即紹興二十六年前,“米斛極賤,米不過二三百一石”。

趙翼的《二十二史劄記》中記錄,呂後死時,遺詔賜給各諸侯王每人黃金一千斤,當時諸侯國起碼有十一個,也就是壹萬壹仟斤黃金。漢文帝毀滅呂氏即位,論功行賞,周勃、陳平、灌嬰、劉章、劉揭五大功臣總計獲賜黃金一萬一千斤。漢武帝時衛青霍去病攻打匈奴,全軍獲賜黃金曾一次彆離高達二十萬斤、五十萬斤,漢宣帝在霍光等人支撐下擔當帝位,下台後賜霍光和廣陵王黃金七千斤、五千斤,賜給各諸侯王黃金共一千五百斤。到王莽末年,固然比年交戰、興建,黃金耗損龐大,當局各府庫中仍有一百萬斤以上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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