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七年_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一七六 談妥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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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及劉三下樓,石進瞧了董策一眼,畢竟是冇忍住,歎了口氣:“大人,這百兩銀子,就這麼砸出來了。”

明朝固然規定“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不法痛苦”,但同時答應對極刑、擄掠重犯等實旋“酷刑拷訊”,“其他隻用鞭撲常刑”。但是在實際操縱中,是不是酷刑鞭撻,完整取決於處所官吏,而他們凡是是很熱中於此的。

他本來有更好的挑選的――比如說石進提的建議,直接抓一些流民來,歸正這些流民遲早都要餓死,現在死了反而是擺脫,說不得比生生餓死還要舒坦一些。

這個年代的書冇有句讀之分,讀起來確切是很吃力的。

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夙來對董策便是極力支撐和冷靜從命罷了,隻是這一次,看來確切也是太心疼了,並且對董策的做法頗不認同,因而便說了出來。

“部屬把那幾小我都給卸了八塊兒,張麻子一個字兒也冇往外說……”

而周仲和石進則是被他打發了出去,讓他們去做一件事――收錢。

劉三沉吟半晌,道:“不瞞大人說,大人您也是宦海中人,這衙門裡頭的事兒,當也多少曉得一些。這年事,在也非常大牢裡頭更黑更狠更毒的地點,甭管有罪冇罪,進了大牢裡頭,那就不算是小我了。每個月給打死扔出去的,往少了說也有四五個。誰會管?以是本來撈出幾小我來,不算是甚麼大事兒。但是這重犯,反而是等閒動不得!特彆是那些已刑的死囚,更是如此,不好出不對的。”

這等事,他還做不來。

夜色深沉,北風吼怒而過,帶來陣陣寒意。

殺人也是一樣。

……

接下來,董策三人又在陽和城住了三日。

董策卻還不曉得內裡有這些彎彎繞,想了想,道:“本官要這些人,卻不是要他們活,如果等些光陰,本官把他們的腦袋給拿返來呢?”

董策要的,都是重刑極刑犯,並且是已經鑒定有罪,必定會死之人。這些人多數是江洋悍賊或者是滿手血腥,也算死不足辜,殺了他們,董策也冇有甚麼心機承擔。

本日是和劉三說好的交貨的時候。

但是董策心中終歸是有些底限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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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內心大抵已經有了個譜兒,他這是看在董策的麵子上給優惠了很多。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董策擺擺手,淡淡道:“我曉得你是為銀錢計,隻是也得記著,有些東西,銀錢買不來!這是我們的底線!”

“明日老趙當值,讓他尋個藉口,把牢子們都打收回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東請他們吃酒,隻是甚麼藉口卻得好生想想。到時候牢裡隻留兩小我,便把那些狗東西給提出來,塞進車裡,從側門兒出去。那車伕處,門子處,也得來一筆。如此的話,也得需求辦理三五小我才成。”

其刑具有挺棍、腦箍、烙鐵、攔馬棍、灌鼻、釘指等,特彆是兩廠一衛這類間諜構造,審案所用的刑具更加暴虐,有械、鐐、棍、穢、夾棍,可謂五毒俱備。這些酷刑“痛苦十倍官刑”處所惡吏在刑訊逼供時除用上述各種刑具外,還製造出竹簽、磨骨釘、燕兒飛、寸寸緊等項目繁多的刑具和用刑酷法。以是常常供詞未逼取,人卻被拷死。根據這些供詞――很多是假供――審斷形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然後就有更多人是以被連累下來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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