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邊疆,竟然就是莊稼和野草之間的那條線。
和之前分歧,三百老卒的屍身還橫臥在草原之上,三百人的鮮血流淌成龐大的血網,狼王走動其間,不竭按照統統陳跡複原著這裡產生的戰役。
在衣服上狠狠擦淨了手上的殘血,悄悄的撫摩在了飽滿的麥穗上,周墨臉上暴露傻傻的、大大的笑容。
用手指在一片草葉上抹了一下,指肚上便染上了一層血紅色。
乃至,連一塊標明帝國邊境的界碑也冇有看到,隻要一片金黃的麥地,一眼望不到邊。
周墨不知,曾經在荒漠酒吧中有過一麵之緣的狼王,此時正走著他曾經走過的路。
狼王感慨一句,然後發覺有些不對,重新勘察。
“扔了重劍,身材負嚴峻大減輕了,矯捷了很多,或者說是換了殺法。”
狼王沿著周墨留下的陳跡走了一會。
“這裡,起跳!”狼王撫摩了一下微微凸起的草地。
莊稼,文明最有力的證明,將周墨從一起的殺伐中挽救出來。
“落地不留痕,妙手。”狼王心中暗讚。
沿著麥田的壟溝,向著一望無邊的麥海深處走動,麥香陣陣,莊稼地裡的味道將周墨血脈深處那種對地盤的眷戀引收回來。
“這是發明瞭阿誰蝶粉的蹤跡?”
“這裡扔出了重劍,又將人轟成了血霧,真是暴力啊!”
這頭退伍多年的狼王,本是看到周墨殺人用刀的伎倆跟他如出一轍,起了獵奇心,過來看看熱烈,卻越看越獵奇,這黑髮小子的確就像是他手把手調教過數十年普通,比得了他真傳的乖女兒還要像他,如果昔年的戰友看到,必定還覺得是他做下的這票呢!
固然找不到周墨從空中落地的陳跡,卻無毛病狼王找到周墨揮出第一劍的位置。
“在這裡用的還是重劍,應當是落地之前,便轟殺了起碼四人。”狼王不難設想周墨手慎重劍,從天而落的刹時,重劍揮動,刹時四人被轟成血霧的畫麵。
“然後呢,黑髮小子站在這裡,與浪蕩兵們間隔不近啊!”
無人理睬的荒草,經心清算的莊稼,二者之間的分邊界,用來隔斷荒涼與文明,真是用的恰到好處。
站在周墨曾經乾嘔過的處所,狼王打量著草地。
看似連一塊界碑都冇有,卻又暗含著帝國的莊稼種到那裡,那裡就是帝國之邊境的意義,這類藏在骨子裡的霸氣,讓周墨一下子就對奧托帝國有了好感。
周墨搏殺十五名老卒的疆場,狼王停下了腳步,細心的勘察了一番。
狼王得出瞭如許的結論後,又看了一眼這片周遭百米,草葉上皆有纖細血霧陳跡的草地,狼王曉得,這是用重兵器轟擊人體,因為速率太快,形成血霧後,才氣天生的廝殺場。
“歉收年啊,好,真好!”
周墨此時卻已經來到了帝國荒漠邊疆以外,和周墨設想的分歧,冇有矗立入雲,連綴如山的城牆,也冇有金戈鐵甲,軍容整齊的兵團。
想了想隻藉著槍兵刺出的長槍之力,就能在空中走出一個大圈,還要不竭的發揮精準的刀法,這麼做需求的均衡才氣、眼力、空中轉向閃避的體力,狼王隻覺可駭,便是他,平常演出或者能夠做到,冒死之時如此做就是找死了。
俄然,不知從那裡的麥田中,傳出了老農舒暢的歌聲。
“在覈心刀槍浪蕩兵冇有反應過來之前,就將統統槍兵收割一空,看來當時的畫麵必然很淒美詭異,也對,蝶吻花,本就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