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的都會是新城,三百年前王宮由老城搬到新城。在上遊的老城裡,那邊另有最陳腐的伊西斯神廟,已經有二千多年汗青了。
真蛋疼的法則,想當法老,最首要的是,迎娶前任法老的公主。
冇體例,這身材太差,養了三年了,哪怕比之前好了點,還是比普通人差。但不消焦急,另有8年時候漸漸養,不消小小年紀,就被幾個兄弟爭來搶去,弄得身心怠倦,身材更加的差。
伊西斯神廟就在王宮旁,領隊的人如何往城外去了?
希寧的目標實在是“順道”再去大祭司地點的神廟去,親身去探聽卡哈蒙瓦塞特的動靜。
阿肯納頓一愣:“這有一天多的路程。”
第二天,希寧就坐上馬車上路了。
當她看清對方的臉時,愣住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完整不費工夫。來的人,恰是大祭司卡哈蒙瓦塞特!
既然法老已經同意,婚事由身主做主了。如果八年後還是喜好這個小子,那就嫁了吧。但這是和她無關,由身主本身決定。
(希寧:看來老公還是從小培養的好,感激我吧。)
“誰?來……嗚……”希寧一驚,正要大聲喊叫,一隻要力的手,就捂住了她的嘴。
哪怕身主再興趣勃勃,希寧感覺累呀。終究忍不住打了個哈欠時,阿肯納頓適時的辭職了。
希寧看得風趣,這裡的孩子呀,可真早熟。
看著已經能直立並且還在長大阿肯納頓,希寧從內心感到欣喜。或者說,是身主內心感到欣喜。
一邊吃一邊聊,阿肯納頓訴說跟著伊布杜出去兵戈和收稅的事情,希寧靠在軟墊上聽著。
“是呀,要住在內裡一早晨了。”希寧笑吟吟地看著阿肯納頓的眼睛發亮:“你這段時候也辛苦了,恰好出去散散心。”
當阿肯納頓目光轉來時,看到十一公主在車內看著他,不由臉紅了,從速轉過甚,看著路。騎在頓時,假裝甚麼都冇看到。過了會兒,忍不住再轉頭看,看到十一公主敞亮的眼睛還是看著他,這下臉紅到耳朵根了。
當時他22歲,身材高大、體格健旺,戴著華貴繁複的金飾,作為大祭司站在最前麵,朝著神像走去。而身後跟著一群整齊擺列,並且對他畢恭畢敬的祭司。那氣勢跟法老出行差未幾。但絕對比法老更加受女信徒的沉淪,超有人氣。
此時的卡哈蒙瓦塞特還在青年期,身材高度差未幾,但身材還顯年青人的薄弱,五年後會很強健。
野營在外,難不到有著作戰經曆的阿肯納頓,東西全都帶齊的,找了個樹林,支上幾個軍帳,最大的軍帳作為十一公主的帳篷。
杜雅奉侍她躺下,並且將亞麻帳幔遮壓好,退出去了。
能讓身主離開如此狗血的運氣,真是神清氣爽。
不能一起上聊著天疇昔,分歧禮數。希寧放下車窗簾,感受了下加快的心跳。不由悄悄好笑,公然身主最喜好的是這個小子。
最大的軍帳在兵戈時是給批示官用的,用木頭撐起,掛上厚布,內裡足足有二十平米大,放上地鋪,還能掛上祛蚊蟲的帳幔,彷彿是個活動的小行宮。
前劇情,阿肯納頓藉由戰事忙,長年在軍隊裡跑東跑西的,一向冇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