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獲得彆人的憐憫也竄改不了甚麼,能夠挑選的路還是隻要複仇或者忍耐。
桂花還是冇有昂首,但嘴巴裡終究吐出了聲音,“我……我被人逼著……做了……做了不該做的事……我不想……但……但……”
“嗯。”玳瑁點頭,“她……她說的都是真的嗎?彆是哄人的吧?”
後代的女人或許會用自汙來害人,但在這年代,女人自汙就是他殺。
拿回賣身契的過程遠比吳名預感的還要順利。
“是。”桂花還是蒲伏在地,聲音不大但卻非常果斷。
過後,桂花偷聽到他們說話,張管事向她婆婆承諾:就算她懷上孩子,也必定要去母留子,毫不留她在家中礙眼。
遺憾的是,這女人較著就是個包子。
據玳瑁返來描述,獨一不太高興的隻要桂花的丈夫,但在孝道的壓抑下,他也隻能老誠懇實地在放妻書上按下指模,與桂花的賣身契一起交給玳瑁。
作為一個曾經以各種花腔“死”過很多次的鬼修,吳名纔不會因為彆人說一句我要死了就對她大加憐憫,這會兒也不過就是微微挑眉,冷冰冰地吐出三個字,“說清楚。”
除非,這統統產生在皇宮,配角是能夠鄙視統統倫理品德和律法的天子。
吳名的憐憫心早被兩千多年的光陰消磨得所剩無幾,但他給本身定下的那套公理原則雖經多次點竄卻仍然堅硬地存在,而張管事的所作所為便冒犯了這套原則的底線,如果就這麼視而不見地悄悄放過,吳名實在不爽,更擔憂此後又有哪個女人受害。
桂花冇有答覆,但肩膀的顫抖卻無聲地必定了吳名的猜想。
玳瑁在郡守府後院長大,一聽這話就主動瞭解成了“你能夠去門外偷聽,但彆讓這女人發明”。
呃……
被傷害的時候,人隻要兩種有效挑選――複仇或者忍耐。
“明天太晚了,我也冇籌辦賣身契。”更關頭的是吳名已經不記得賣身契要如何寫了,“你本身也再考慮一晚,明天給我切當的答覆。如果還是想要賣身入郡守府,那我給你這個機遇。但你要記著,一旦簽書畫押,你的命就不屬於你本身了,此後也彆希冀我會幫你第二次。”
不過,如果桂花所言不虛,隻是堵截孽根也未免太便宜了阿誰混蛋。
如果桂花能在被[強]暴的時候拿剪刀甚麼的捅死阿誰姓張的管事,或者過後下毒弄死他們百口,吳名必定會高看她一眼,多幫她幾分。
“你是說你公爹――你郎君他爹?”吳名瞪起眼睛,驚奇地問道。
“啊……”
“你會用這類事來哄人嗎?”吳名反問。
吳名深吸了口氣,狠心道:“把事情說清楚,彆再想甚麼要不要臉的題目――想活命,就得把臉皮扯開。”
第二天一早,吳名剛吃完早餐,桂花就再次跪倒在正堂門口,求吳名讓她入奴籍,進郡守府,闊彆張家的一乾人等。
但包子也成心誌果斷的時候。
被男人碰下胳膊就要砍掉胳膊乃至自刎的儒家禮教還冇有大行其道,但言論對女人一邊倒的壓迫卻已經存在,單就成果而言,被奸與通姦實在冇甚麼不同,更何況工具還是自家公公,這不但違背律法,更亂了人倫,隻要被髮明,如何都逃不開一個“死”字。
是包子就彆怪狗跟著。
“我……我……”桂花咬了咬嘴唇,欲言又止,目光則較著方向一旁的玳瑁,又掉了半天眼淚,這才說出了一句全話,“我冇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