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彆囂張_第十一章 對金手指的試探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誒?”池櫻的臉上冇有神采,但是微微傾斜的角度彷彿在彰顯著她的態度,隻不過馮雪並冇有學過“歪臉語”,以是不明白這個角度是表白甚麼樣的表情。

……

固然隻是短短的一行字,但馮雪卻從中聞到了濃濃的血腥味。

饒是香蕉那種大神,寫著寫著都從殺手朝著異能者過渡,更彆說是淺顯撲街了。

固然如許,馮雪卻仍然冇有攔下她的意義,對於這個“作者”安排來的費事,馮雪打從一開端就是好感為負的,就算她長得再萌也一樣!

超越了大抵有一千米的路程,馮雪終究買到了豆腐腦和油條,想想歸去還要走一千米,馮雪隻感覺有一種日了poi的感受。

【三月十八日禮拜六,馮雪上午帶池櫻前去貿易街采辦衣物,半途遭受不明權勢攻擊,馮雪將其引入冷巷後儘數毀滅】

就在這時,俄然有一個不管穿戴還是氣質都很淺顯的人俄然與馮雪擦肩而過,而他之以是吸引馮雪的重視,隻因為他的頭頂上有著一行小字――

固然看起來很兒戲,但是馮雪倒是顛末端多方麵考慮的,固然不曉得阿誰高高在上的“作者”究竟設想了甚麼套路,但不過就是都會異能或者都會戰役流的線路,撐死再有點輕小說氣勢的都會含混劇情,不過以殺手這類身份來看的話,平常所占的比重應當未幾。

如許一來,不打仗實在是保持平常的最好挑選,但是也不曉得是劇情慣性還是彆的甚麼偉力的感化下,這一條已經被解除了,少女已經進了家門,這就意味著這個費事再也甩不掉了。

“……”池櫻昂首看了看恬不知恥的馮雪,又低頭不曉得想了些甚麼,終究掙紮著爬了起來,直到此時馮雪才發明,少女身上穿戴的衣服格外的分歧體,看模樣又是從那裡順來的吧。(順衣服不能算偷……順!……殺手的事情,能算偷麼?)

不過,眼下不正老友能夠跑腿的人麼?

因為明天是禮拜六,還在上高一的mm在好不輕易的週末凡是都會睡個懶覺,以是明天應當是馮雪籌辦早餐,不過馮雪並不是前身那種能夠將幾千米的間隔當作是晨練的傢夥,讓他徒步跑出去買完早餐再跑返來,實在是太難為人了。

馮雪乃至都在想,他阿誰便宜老爹是不是就是跑到哪個犄角旮旯的“秘境”裡修行超才氣去了,比及神功大成返來,卻發明全部天下到處都是異能者,因而心塞之下將統統功力傳給兒子甚麼的,這不是熱血文的遍及套路麼?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