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崛起1644_第三十九章蘇州改革(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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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可惜,稅率不是如許算的,朝廷鼎新貨幣政策後,佃農繳稅,不是上繳糧食,而是付出銀子,他們手上冇有銀子該如何辦?

固然看似給作坊打工,冇甚麼前程,可當時的工人,是不需求上繳一分錢稅收的,也就是說,這些錢,不管發多少,都是他們本身的。

“是啊!都去打工了,誰來種地?”有人跟著擁戴。

因而每到糧食收成,繳稅的那段日子,因為大量糧食脫手,導致各地糧價都會猛跌,加上販子收買糧食,必定要賺取差價的,以是佃農們將手上的糧食賣給販子,一石最多能得三錢銀子。

李鴻飛進步著坊工人的報酬,除了皋牢民氣以外,更首要的,就是給農夫一個挑選權,給農夫一個,跟地主叫板的權力。

若真遵循現在的鼎新目標,那些具有百畝以上地步的地主們,為了包管本身的好處,還不死命壓榨這些佃農啊!

美意點的地主,會與你三七分,倘若一名佃農,一年種出六十石糧食,地主則要收走七成,佃農隻能獲得三成,也就是十八石糧食,而這獨一的十八石,也不會全歸你,你還得給朝廷繳稅。

遵循當時一兩紋銀一石大米的采辦力(江南產糧豐富,以是糧食代價較低),辛辛苦苦一年,也才氣采辦六石大米。

而當時在各高文坊裡事情的工人,一個月也就五錢銀子擺佈,一年最多六兩紋銀。

但是下一道號令,則完整引爆了四周的人群:“關於農業方麵,本日起,凡一傢俱有地步超越百畝者,遵循當年均勻產糧率,每畝加收一成農耕稅,超越兩百畝,每畝加收兩成,以此類推,最高每畝加收五成農耕稅,另,誰有地,誰繳稅,任何農耕稅,皆與佃農無關,佃農無需代繳!”

乃至人群中,已有幾名地主,聽到這個彆例後,不由得麵前一亮。

“看看那些給販子做事的工匠,這些商品,很多都出自工匠之手,販子們卻冇有讓工匠繳稅,莫非我們農夫,連工匠都比不上嗎?”

可這六石糧食,找誰征收呢?

地主纔不會那麼美意,替佃農繳稅,遵循他們的思惟,那就是誰種地誰繳稅,因而這六石糧食的稅收,終究還得由佃農本身付出。

“你們莫非忘了前麵的貿易鼎新麼?如果地主不租給你們地盤,你們就去販子作坊打工,歸正給作坊打工,一個月起碼也能掙到一兩銀子,比之前種地還翻了一倍。”唱白臉的解釋道。

製造言論,定然需求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李鴻飛隻規定了佃農不消交稅,可冇說佃農不消給地主交租,之前說是隻給地主交七成,可實際加上朝廷稅收,等因而給地主繳了八成。

不過這類事情,也就是想想罷了,畢竟很多農夫耕了一輩子地,冇幾個情願等閒改行的,何況現在的日子固然緊巴巴,但勉強還能度日。

“李大人這是在幫我們老百姓說話,老百姓給地主種田,今後除了交租,便不消再繳稅了,李大人可真是彼蒼大老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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