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殺_終章 回憶 (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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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彈天然是仿造M18式長柄手榴彈,也就是久負盛譽的M-24了。

衝鋒槍,仿11.43mm湯普森衝鋒槍,但改成發射中間能力型槍彈。40發或100發彈鼓供彈,有效射程350米,能力龐大。

在這類兵器的詳細利用上,白洋聯邦仿照普魯士人把A7V坦克編成多少個坦克小隊,每個坦克小隊有5輛坦克、6名軍官和170名流兵,5輛坦克加一個連的步兵,步兵坦克協同作戰。這點值得獎飾。不過步兵比例有些高。

回顧實在汗青,以純粹的非漢人政權元朝(實在是大蒙古帝國的一個汗國)作為例子,這也是最有壓服力的例子。

單兵步槍(更近似於卡賓槍),11.43毫米,形狀近似M-1卡賓槍及其改進型,可半主動射擊,前期型號可連發,利用中間能力型槍彈,有效射程450米。

孟子:“誠如是也,民歸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誰能禦之?”

A7V坦克根基型兵器體係,能夠用“一炮六槍”來加以概括。坦克上的首要兵器是1門57毫米低速火炮,身管長為26.3倍口徑,1504毫米;火炮全重為193公斤。炮彈的彈藥基數為180發(後增加到300發!),可謂是又一項“天下之最”。火炮的凹凸射界為±20度,方向射界為擺佈各40度。發射減裝藥彈時的初速為395米/秒,射程為4000米;發射全裝藥彈時的初速為487米/秒,最大射程為6400米。

在一次次各種內部鬥爭中,這支昔日王牌軍隊的中初級批示官和大部分參謀機構也已經不存在了,或者說軍隊的中樞神經體係已經被所謂反動完整粉碎了。因為冇有絕對可靠的初級將領,議會一步步拆散了軍隊,一盤散沙的議會在分裂軍隊上態度和目標反倒是空前分歧。帝國軍最高司令部冇了,總參謀部冇了,處所軍區司令部冇了,各級軍團也被撤消了。軍團下轄的軍一度成為國防軍最大建製,這也是能有效作戰的最小軍事集群了,可議會仍然意猶未儘,軍級建製也冇有留下。終究,波旁帝國雄師被拆分為多少各種師級建製,隻是在某些首要地段的軍級守備司令部被儲存下來。

1368年,蒙古征服者終究被明軍趕出中原。從1271年元朝建立,到1368年惠宗出逃,足足靠近一個世紀。蒙古蠻橫人蠻橫殘暴的統治下,不幸的被征服者起碼是經曆了三代人。如果不是蒙古軍主力毀於內鬨,或許他們的壓迫式統治會持續到產業反動以後。

步兵團,每團轄3個步虎帳,1個機槍連(8挺11.43毫米馬克辛道理重機槍),1個小炮連(8門60毫米手持小炮,近似於單發榴彈發射器);每營轄4個步兵連,連轄有三個步兵排,每排一個小炮班,40毫米手持小炮一門(近似於單兵榴彈發射器),每班凡是有2支11.43mm衝鋒槍,營以下體例無機槍火力。全團官兵約2700人。

獨立重炮旅(副師級級彆),一炮兵團,一輜重旅,設備36門150毫米榴彈炮。這類口徑火炮購自外洋,代價不菲,數量較少,這類旅天下隻要兩個。戰時配屬重點軍隊。

由帝國軍轉換為國防軍後,這支軍隊的靈魂就已經不存在了,接下來反動者的事情就是切割那具軀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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