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漫畫創作者的一封信:
“《港漫少年週刊》創刊號征稿,有誌於處置短篇、長篇漫畫創作,皆可按投稿聖火出版社《港漫週刊》編輯部,一旦任命,視作品格量,每頁最低100元起步,最高能夠達每頁2000元。注,長篇漫畫需簽訂職業條約。
啟事就是因為,黃玉郎從70年代中期開端,創業就逐步走向正軌。而上官小寶則是創建了多個報紙、雜誌和出版社,最好的成績既是聖火出版社,但如果不是新創業出版社的收買和注資,聖火出版社也會停業。
隻要確保這些好處,是被雜誌平台掌控,纔會跟作者簽訂獨家連載和談。
上官小寶讓其把質量能夠的部分挑出來,簡樸的翻看了以後,笑道:“這些投稿,還不如林老闆定製的作品!”
在策劃出爐不久,聖火出版社敏捷的開端做出了行動,向香港的紙媒登載公開信。
本雜誌社母公司係新創業出版社,與香港聞名企業新創業電子公司,屬於兄弟企業,公司老闆皆是林棋,母公司和關聯企業,供應充足的資本,用以攙扶本社的優良漫畫作品和作家。
《港漫少年週刊》附屬於上官小寶社長所帶領的聖火出版社,母公司新創業出版社。本社以香港漫畫市場為根底,近似於《週刊少年JUMP》的運營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