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叩見娘娘。”張湯麪色不佳,看來讓秋蟬替李陵抵罪,貳心中也甚是不安。
張湯恍然大悟:“如果三千六百刀他的命還在,那也不能再多剮一刀。大漢律條明文規定斬首罪為一刀,一刀即便不死也算是行過刑了,不能再究查。隻是娘娘,我傳聞太皇太後讓竇丞相監斬,竇丞相隻怕能看出這此中的把戲,如果……”
陳嬌瞥見太皇太前麵色一頓,故作迷惑地說:“未央宮斬韓信?這是甚麼故事?陛下給我說說吧!”
“那是高祖天子定的,一罪不兩罰,既然已經履行極刑,不能再判活罪。”
“是。”
“未央宮斬韓信!”劉徹還不忘抱怨一句,“都是當年呂氏皇後惹得禍。”
劉徹撒著小孩子脾氣,陳嬌現在也冇有主張,也隻能死馬當作活馬醫。她叮嚀錦瑟傳膳:“看來……李陵的活路,隻要從律法裡找了。張湯,明天你把統統的律法都搬到椒房殿,給我講律法。至於徹兒……記得宣那位姓王的太醫,他是給先帝看病的太醫,想必不會對太皇太後通風報信。”
“為甚麼?”劉徹奇特。
見到陳嬌呈現,劉徹彷彿看到了但願,他欣喜地拉著她的手,滿含但願地看著她:“阿嬌,你是不是想到甚麼救李陵的體例了?”
“錦瑟,幫我煮一壺清茶來。”陳嬌支開錦瑟,麵色峻厲,“他問你甚麼了?”
“以後呢?”陳嬌共同地問下去。
“娘娘所言甚是,斬首是一刀之罪,或謂一刀兩斷;淩遲是八刀,前後胸各一刀,四肢各一刀,□□一刀,首級一刀。三千六百刀的律條上稱為魚鱗剮,就是為了讓犯人多受一些皮肉之苦,不然難以布衣奮。在行刑的時候將一張魚網緊緊地捆在犯人的身上,如許皮肉就從網眼兒裡暴露來,每一個網眼兒都要剮一刀,律條規定不到最後一刀犯人是不能斷氣的,要在三千五百五十九刀以後末一刀刺入他的心臟,取他的性命。”
劉徹冇好氣地回道:“淨些陳詞讕言,有甚麼都雅的?”
“這麼說來,這呂後斬韓信,也是為高祖天子撤除了一個背叛的臣子,陛下為甚麼說呂氏皇後惹的禍?”
陳嬌打斷他:“我看到律條上規定了刀數。斬首是一刀之罪,而淩遲起碼是八刀,而罪大惡極的要剮三千六百刀,對嗎?”
“但是娘娘真的過得好嗎?”
張湯被陳嬌這句話弄得一頭霧水:“臣愚笨,娘孃的意義恕臣不明白。”
**********
流年眨了眨眼睛。陳嬌這番話,她似懂非懂,聯絡到在堂邑侯府的這些年,她總感覺本身彷彿曉得了甚麼奧妙。
“他們唱的是那一段兒啊?”
陳嬌搖點頭,遺憾道:“還冇有。郭舍人和我說,李陵的案子已經定了,明天廷尉就要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