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冇有去鎮子裡,在鎮外宿了一夜,天亮的時候,兩小我和進城賣菜的小販探聽了一下,才曉得柳家灣是喬河的一個河灣,並冇鄙人喬鎮的鎮子上,沿著喬河走,約末五六裡就到了。
下喬鎮固然離得不遠,但是隻靠雙腿,她們走了整整一天,達到下喬鎮時,已經入夜了。
“劉大嬸,你是胡塗了嗎?大女人丟了能傳出去嗎?讓人曉得了,這名聲可就全完了。”
不過,方纔陶頌之既然提到了,那她也無妨多問一句,免得讓陶頌之看出她實在隻想曉得本身家在那裡。
沈彤感覺很好笑,不過這番話是從陶頌之口中說出的,可托度隻為五成。
“我不是大女人,我也冇丟。”沈彤笑吟吟地走過來,向幾位大嬸施禮,很有規矩。
“當年我爹去都城投奔黃家,黃家固然大要上保舉爹進了都城書院,但是卻從不把我爹當作親戚,不管我爹如何伏低做小,在他們眼裡,我們陶家人甚麼也不是。厥後我爹想進入國子監,黃敬,也就是你外公卻說甚麼也不肯舉薦,我爹跪在他麵前苦苦要求,他還是拂袖拜彆,換做是你,你能不恨他們嗎?”
“你你你,你要做甚麼,你敢殺人?”陶頌之的肚子咕嚕一聲,一股臭氣從褲襠裡鑽了出來。
夜幕來臨,兩個小村姑還是找了一片河灘過夜,吃著烤魚,芳菲拿出大嬸送她的針線,自告奮勇要補綴布娃娃。
陶世遺就是該殺的,既然該殺,又何需求研討他為何該殺。
“你......你敢罵人?”陶頌之長到十歲,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在他麵前爆粗口,他是讀書人,他的父親是謙謙君子,就連家裡的下人和他說話,也要彬彬有禮。
“彆怕,我明天不殺你。我不殺你,不是因為我不敢殺人,而是因為你還是個小孩子,我冇有殺太小孩子,有點兒下不去手。不過你給我記著,長大今後你最好當個好人,不然我一樣會殺你,現在我給你做個暗號,免得你忘了我說的這番話。”
“本來就是為了這個啊?我外公憑甚麼要給你爹寫薦書啊?你爹給錢了?還是你爹對黃家有拯救之恩?再或者,你爹是黃家的親生子孫?都不是吧,那憑甚麼?憑你家和黃家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還是憑你爹不要臉嗎?”
大嬸們你一句我一句,芳菲除了哭已經冇有主張了。
沈彤和芳菲分開十裡鋪時,已經換上了大嬸女兒小時候的衣裳,現在她們不像大戶人家的小丫環了,已經是鄉間小村姑了。
她還記得萬箭穿心時,娘喊出了她的名字。
“蜜斯,蜜斯你去哪兒了,我覺得你不要我了。”看到沈彤,芳菲哭得更短長了,她真的覺得蜜斯不要她了,她甚麼都做不了,蜜斯嫌棄她了。
小丫環就是個小女人,蜜斯是個更小的女人,現在蜜斯返來了,幾位大嬸先是鬆了口氣,緊接著又心疼起來:“哎喲,如何兩小我全都穿得臟兮兮的,你們家裡人呢?”
“彤彤”。
“不記得了,奴婢很小時就被拐了,也能夠是被拍花的拍走了,歸正奴婢不記得了。”不記得也就不會去想,不去想也就冇有牽掛,如許也好。
“但是我記得啊,我記得我娘坐在花架下做針線,我從內裡跑出去,我娘給我擦汗。”
......
沈彤笑著說道:“先不急著縫起來,等我找到我娘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