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話水滸妖傳_第十二章 雁門縣遇金老,魯提轄迫走五台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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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明,趙員外道:“金老處唯恐不穩妥,可請提轄到蔽莊住幾日。”

魯達道:“灑家不滿你說,那日送你父女兩個走了以後,俺就回到狀元橋下,本想痛打那廝一番,卻未曾想被我三拳打死,是以在逃。

金老和魯達行了不到半裡,來到一個門前,拍門出來,金老道。

魯達深思。現在投奔無路,不如就去此處罷了。

金老道:“仇人在上,自從得仇人救了,老夫就尋了一輛馬車,本想回東京,卻又怕那廝追來,卻冇有仇人援救,是以不回東京。

如有人抓捕前來,或奉告官府,支給賞錢一千貫。

重粗物件,全都捨棄了。

魯達進了雁門城,城中熱烈不凡,火食緊簇。車水馬龍。

次日夙起,叫莊客挑了行擔,趙員外、魯達一併前去五台山。

魯達見了,拿條板凳,正要下樓來打。金老卻搶先下了樓。

金翠蓮出來,拜了魯達,倉猝引進屋裡坐下,進屋又是一番連拜。

寺裡有五七百和尚,長老叫智真,是我兄弟。我祖上曾舍錢在寺裡,是本寺的施主施主。

房東人道:“提轄剛纔背了包裹,提了短棍出去了。小人覺得奉旨差事,並不敢問。”

這一日,兩人正在書院裡說閒話,隻見金來吃緊忙忙奔來莊上。

見了趙員外和魯達,金老道。

魯達又問金老:“你為何不回東京,也來到了這裡?”

“代州雁門縣,奉太原府批示使,緝捕打死賣肉屠夫魯達,即係經略府提轄。如有人停藏在家,與犯人同罪;若知情不報,與犯人同罪。

趙員外請魯達上樓坐定。金老重整杯盤,再備酒食相待。

一起上倉促忙忙過了好幾處州府。

魯達道:“不必多勞,隨便便好。”

魯達鑽進人群,卻不識字,聽有人讀到。

人群中有一小我,騎在頓時,口裡大喝道:“休要走了這賊!”

又叫丫環燒火弄飯,一麵開酒,清算菜蔬,搬上樓來。

那人將魯達扯到一個靜僻處,說道。

一百二十行,行行有賣;諸物行貨,樣樣都有。

金翠蓮留魯達在樓上坐了,金老下來,叫了小廝,到街上買了些鮮魚、嫩雞、肥鮓、釀鵝、新奇果子之類。

魯達自此今後,在這趙員外莊上住了五七日。

王察看回到府中,啟稟府尹:“魯提轄懼罪在逃,不知去處,隻拿了房東人和鄰舍返來查問。”

自古有:饑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貧不擇妻。

隨即府尹坐轎,來到經略府。有門軍陳述給經略相公。

魯達開窗看時,隻見樓下二三十小我,手中皆有白木棍棒。

員外道:“離此處十裡多路,名叫寶家村便是。”

那官人倒身便拜;“聞名不如見麵,見麵賽過聞名,義士提轄回禮。”

魯達正看通文畫像,畫像上人與本身無非常相像,卻也有八分類似。

卻說魯達。自從逃離了渭州。

魯達道:“灑家有性命在身,但得一安身之處足以,有何不肯?”

三人說定,連夜清算衣服川資,緞匹禮品。

我曾買下一道五花度牒在此,未曾利用。如是提轄肯去,一應用度,都是趙某備辦。”

員外請提轄上馬,叫莊客提了行李,告彆金老父女兩個,一併向七寶村而來。

當下清算房間給魯達歇息。次日又備酒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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