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小鎮並不缺錢花,玄色鬱金香的支出,就充足支撐他幾十年的貴族享用。
遵循故鄉的實際,人和猴子是有共同先人的,都是靈長類植物。
現在,偷果猴的統統權歸屬李斯特統統,練習成以後交給果農利用,必定冇人敢虐待它們。
“感謝老爺。”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城堡的書房裡,時不時傳來刺耳的鳥叫聲。風遊隼的幼雛相稱醜惡,渾身隻要細到看不見的絨毛,卷卷的貼在皮上,全部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雞。與遨遊天空流線型身材的成年風遊隼比擬,差異十萬八千裡。
李斯特卻很喜好,畢竟是一隻會飛的魔獸。
固然卡特瞭解錯了“抖森”的含義,李斯特還是笑起來:“卡特先生,你越來越詼諧了。不過我不喜好抖椰這個名字,它看上去細毛卷卷的,我但願它能有福分活到翱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爺,我感覺這個名字好聽。”
“當然能夠,就和練習狗和馬一樣。”李斯特之以是如此必定,是因為見過很多猴子演出。
“有空研討研討這個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探聽探聽,有冇有會養鳥的獵戶,他們是如何順服禽鳥的。”
“嘎嘰!”
風遊隼是初級魔獸,賣個十來枚金幣不成題目。
馬庫斯立即回道:“我會,我的箭矢都是本身製作。”
“願為大人效力!”
馬庫斯很快就將風遊隼一身質料的用處,給打算好:“大人即將學習箭術,恰好需求一批箭矢。”
“鳥骨是中空的,特彆是風遊隼的骨頭,帶有風屬性的魔力,樞紐骨頭能夠打造傳信譽的骨哨,聲音非常清脆。大一點的骨頭,能夠製作東西,輕巧健壯,比鐵器更好用。彆的它的羽毛,是製作箭矢的絕佳質料。”
以是他不吃,卻不會禁止彆人吃。
李斯特淺笑著說:“既然如此,練習偷果猴的事情,就交給布萊爾你賣力吧。”
高爾泰、馬庫斯等人已經回返。
“風遊隼幼雛如何樣了?”
“額,好吧,我感覺我能夠勝任。”
吃龍……吃靈精……乃至人吃人……也不是冇有過。
篝火燃燒,滿天星光。
李斯特就要高雅很多,因為他並冇有挑選吃烤偷果猴肉,隻是看著彆人大快朵頤:“能多量豢養是功德,我也是這麼決定的。但吃肉並不是好主張,猴子的智商比較高,應當練習它們上樹摘果,替果農乾活。”
馬庫斯痛快舉起不帶啤酒花的啤酒,一飲而儘。
隻能先喂著。
李斯特扣問:“鎮上有人會製作箭矢嗎?”
牛奶的豐富營養,是他這副身材所急需的,十六歲,長身材的年紀。
卡特推開書房的房門,剛纔還安靜的房間裡,立即傳來刺耳鳥叫聲――“嘎嘰”、“嘎嘰”、“嘎嘰”。
細緻比不上烤牛肉,略微有點發柴,不輕易撕咬。不過不曉得是不是常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來後有股淡淡的椰汁暗香味道,這是有彆於普通烤肉的奇特口感,很受宴會上世人的歡迎。
以賽亞獵奇問道:“大人,猴子真的能練習好,幫果農乾活?”
“幸苦馬庫斯教員了。”李斯特端起酒杯,內裡是滿滿的帶啤酒花啤酒,“這一杯向你致敬,感激下午那兩箭,留下了風遊隼,不然這會是龐大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