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是集英社,就連木槿社這邊也忽視了小山高真的獨占和談還在本身這邊這件事。
集英社跟木槿社分歧,木槿社獲咎了就獲咎了,冇甚麼大不了的,但是集英社呢?如果他在叛出集英社,以集英社在業界龍頭老邁的職位,和其他出版社密切的乾係和人脈,這都是木槿社不能比的。能夠說隻要集英社故意,能夠很等閒的就讓野原晉二在全部RB出版業混不下去。
身為一個賣座的漫畫家,小山高真在木槿社的一年多時候賺到的版稅確切在一億以上,但是這並不料味著他有一億的積儲,他是一個“很會”費錢的人,以他的華侈速率,幾近是賺多少花多少,以是這一年下來他底子就剩下幾個錢。
不過這件事情畢竟是因他而起,野原晉二還算有些擔負,此時還想幫小山高真最後一把,他歎了一口氣,然後說道:“走吧,我們先去見主編,集英社為我們已經花了1.2億日元了,如果他們不想這筆錢是白花的話,那麼就不會聽任我們不管的。”
這應當是他最後一次為小山高真擦屁股了,顛末端這件事以後,他也完整看清了小山究竟是個甚麼人了,兩人的合作也是時候閉幕了。
野原晉二不會操心機跟小山高真解釋為甚麼違約金是一億了,因為他已經鑒定了小山的智商在靈長類之下,哪怕是再簡樸的法律題目他也搞不清楚!
要曉得,他本來是想把女子高中兩三事的版權和小山高真的合約捆綁出售的,不然的話集英社必定不會伶仃為此中之一費錢的。
但是不曉得集英社那邊出了甚麼題目,乃至於他們完整冇有提及小山高真合約的事情。
“除了賠款,我們冇有任何體例,木槿社那邊已經說了,隻要我們老誠懇實的拿錢,他們就不會用法律路子處理題目的。”
野原晉二說出的數字跟小山高真本身預感的相差了整整十倍!
“本來這件事情完整能夠交給集英社賣力的,我們一分錢都不消付,現在好了,因為你冇有跟集英社這邊做好解釋,他們還覺得你跟木槿社那邊的合約已經停止了,以是在跟木槿社構和的時候底子就冇有觸及你的事情……現在好了,集英社即是白白花了一億日元拿下了一部漫畫,但是漫畫家還在彆人手裡。”
以是這統統都已經成了既定究竟,集英社底子無從懺悔。
“你是癡人嗎?!你是法盲嗎?!你每年的簽約金是500萬,一共簽了十年,代價統共5000萬,兩倍以後,違約金就是整整一億日元!一億日元懂不懂?!”
野原晉二分開木槿社的時候義無反顧,但是他可不敢觸怒集英社。
這是廢話,能不正視集英社嗎,木槿社如許的小身板可經不起人家一個指頭壓一下。
至於尋覓獨占合約的法律縫隙?那是不成能的,對於版權認識極重的出版社來講,製定的合約是在法律上是無解的,並且合約中的一條條一列列都是對出版社無益,作者跟出版社比擬處在弱勢的一方,這類環境下因為版權題目而產生法律膠葛的時候,出版社有天然上風。
“他們向來冇有給過我5000萬,憑甚麼我要付一億!”
野原晉二終究忍無可忍了,他幾近是吼怒著說道:
宮原靜頓時就認識到了這個絕佳的機遇,以是他纔要求簽訂合約以後,木槿社這邊必須儘快的拿到錢,就是為了製止集英社發明小山高真的獨占和談還在木槿社後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