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國賊_第四百一十六章 衛匡國送槍〔文〕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衛匡國靠近田承嗣的左方坐下,田承嗣說道:“衛先生辛苦了,你來錦衣衛想必已經有了收成吧?”

總督府參將管得寬喊了一聲,錦衣衛四個親兵抬著兩口箱子出去,親兵把兩口箱子凡在大帳中間後,衛匡國從翻開一口箱子,取出了一支占有近當代意義的槍來,然後遞在了田承嗣手裡。

衛匡國答覆道:“將軍,可‘射’間隔四至五百米,有效‘射’程一百四十米。”

田承嗣心說本身是騰不出時候來,不然本身設法設想撞擊式底火,比這類通過燧石打擊活動的鋼盤產生火星‘射’擊的燧發槍好了不知多少,利用可燃彈殼槍彈,其彈殼的質料是用硝化紙、亞麻布、皮革等製作的,彈殼和彈頭被製成一個團體裝進槍管,彈殼與裝‘藥’一起燃燒掉,不可等打完了建虜後,本身必然要在江南把造槍造炮的兵工廠建起來。

衛匡國說道:“將軍,這五十七支西洋快槍,是耶穌會的會友從金陵城外海的葡萄牙兵船上采辦來的,每支‘花’了一百五十兩銀子,一共給了一千兩黃金,多餘的一百兩黃金作為定金,以每支一百三十兩銀子的代價,預定了一百五十至三百支快槍。”

火繩槍,就是有燃燒裝配“火繩”,火繩是一根繩線或撚緊的布條,放在特製的助燃溶劑(有些是人的‘尿’液)中浸泡後晾乾,它能燃燒並撲滅火‘藥’。每個火槍手帶上一節,掛在皮帶上,戰役時把火‘藥’裝入槍管後,槍手把火繩撲滅的一端‘插’在槍的鋼嘴上,擊發後鋼嘴上‘插’有火線的這一端與‘藥’室中的火‘藥’打仗,激生機‘藥’爆炸把槍彈發‘射’出去,但火繩槍也有致命的缺點,隻能在氣候枯燥時利用,‘陰’雨天就冇法利用。彆的在戰役中火繩必須始終悶燒著,非常的不便利。

田承嗣問道:“衛先生,這個前膛槍的‘射’程有多遠?”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