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保有對馬六甲海峽的節製權;荷蘭王國有權在馬六甲海峽儲存駐軍,水兵艦隻不得超越十艘,兵力不得超越三千人;
動,與荷蘭人掠取對南洋乃至印度的節製權的。 科恩不怕東印度公司的喪失,也不怕貴族對他的非難,但是一旦荷蘭王國的措置下來的話,他是絕對擋不住的,使得荷蘭人在南洋的龐大好處全數喪失,將會給他帶來致命的打擊,多年在荷蘭海內的
權交到西班牙人或者其彆人的手裡,到時候,東印度公司想不關張大吉都不可! 虧死了,特麼的,真的虧死了啊!
“能夠,我們再讓一步,馬六甲海峽,我們能夠兩邊共同節製,不過,荷蘭的艦隊戰艦數量不得超越十艘,兵力不得超越三千人,本督會派出一支艦隊駐守馬六甲,一旦發明你們的兵力超越合約商定的
《明荷廣州條約》就此簽訂,明荷兩邊共同商定: 1、作為敗北國,荷蘭王國向大明帝國補償戰役經費以及戰役喪失,總計白銀八百萬兩,分五年還清,為了彰顯大明帝國的恩情,答應東印度公司以職員抵扣戰役賠款,每向大明帝國供應一名資深的帆海海員或者船工,答應抵扣白銀一百兩;每向大明帝國供應西洋一名學者,答應抵扣白銀三百兩;海員與船工數量上限彆離為一萬人、兩萬人;同時西洋的學者數量不設限定,越多越好,不過必必要經
“彆那麼多廢話了,你是不是感覺本督開端讓步了,便能夠得寸進尺了?”
7、大明帝國與荷蘭王國互通友愛,互不侵犯;
分紅,優先代理權有效年限二十年;
東印度公司,並且必必要寫出來。 看似,將大明王朝出口貨色的代理權拿到手了,這是一個令彆人戀慕到眼紅的好處;但是,不要忘了,本來大明帝國幾近統統通往西洋的貿易,就是被東印度公司把持的啊,統統流入流出的商品,幾近都是東印度公司在做,隻要很少一部分在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等西洋國度的手裡,代理權有冇有,冇有啥辨彆,但是東印度公司,倒是要白白的支出三成的股分,乃至還要向大明帝國每年交納上百萬兩白銀的代理用度,特麼的虧死了,彆的不說,再加下台灣港口的中轉貿易用度,單單是這些每年東印度公司就要多支出兩百萬兩白銀的本錢了,並且不承諾還不可,不承諾的話,大明帝國轉手將這個代理
袁嘯冷冷的說道。 科恩嘴角一陣抽搐,擦了,說得好聽,兩邊共同節製,說到底,還是大明帝國節製啊,不管荷蘭艦隊在馬六甲保持多少兵力,都要聽大明帝國的才行啊,一旦觸怒了大明帝國的駐軍,荷蘭人就甭想著
4、大明帝國分批開釋戰役俘虜,五年時候,統統戰俘儘皆開釋會巴達維亞,留在大明帝國期間統統用度,均由東印度公司停止交納;戰役期間統統緝獲兵器設備,儘皆歸大明帝國占有;
3、大明帝國開放本地各個港口給西洋販子,答應西洋販子在各商埠停止自在貿易,西洋販子收支口貨色遵循大明朝廷法規照章交征稅賦,膽敢擅自走黑貨色,嚴懲不貸;
了讓你們能夠老誠懇實的給老子賣力乾活,想要更多的好處,冇門!! 不利的荷蘭人,現在單單是俘虜就超越了一萬人,全部東印度公司在南洋與印度洋上的戰力,根基上都被摧毀了,如果不能快速返回南洋,一旦擔擱時候太長,獲得動靜的西洋各國絕對會采納新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