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命人把堆棧裡一捆捆的迷彩服搬了出來,讓大夥當場換上新衣服。
“此槍名叫加蘭德半主動步槍,有效射程一裡半,裝彈十發,今後,它們就是你們的標配兵器,你們要像珍惜本身孩子一樣地珍惜它!可記著了?”
火繩槍?那是甚麼破玩意兒?
包含卓世傑在內的世人,都不曉得他要乾甚麼。
剛纔在打空中的鋼盔時,他們判定不出高度是多少,可半山腰間隔這裡有多遠,他們大略是曉得的。
“戴著就戴著吧,小命要緊哪!”
“這槍,比你們那些渣滓火繩槍如何?”傑克掃視著目光板滯的眾海盜們。
“我靠!這得有七八層樓高吧!”卓世傑望著高空中的鋼盔,暗道。
那名海盜見狀,眼都紅了,這杆槍跟他出世入死,起碼打傷過三四人,的確就是他的心頭肉。
現在恰是八玄月份,氣候正熱,這麼一個沉甸甸的鐵傢夥,戴在頭上必定不舒暢,但這些海盜們終究還是乖乖地戴上了。
在眾海盜的群情聲中,傑克教官走進人群中,順手拿過一名海盜手中長長的火繩槍,扔到了腳下,然後重重一腳就踩了上去。
眾海盜哪見過這類布料的衣服,哪見過這類款式色彩的衣服,個個都感覺很別緻。
“這些鋼盔,在疆場上能夠有效防護你們的腦袋,想要多活幾天的,從速都嘴我戴上!”傑克上校號令。
傑克冇有理睬他,徑直走到一個箱子前,拿出了兩個彈夾,裝到了加蘭德步槍上。
一發槍彈,接一發槍彈,每一發都射中了空中的鋼盔。
全數穿上了迷彩服的海盜們,固然仍站立得東倒西歪,可同一的禮服,仍然讓他們有了一點點甲士的模樣。
半晌,眾海盜纔回過神來,緊緊地攥停止中的加蘭德步槍,恐怕彆人給搶跑似的。
閉著眼開槍的火繩槍,精準度能高到那裡去?
“哎喲,這麼大熱的天,再戴上這個,難受不難受啊!”
正想著,隻見半山腰上的一棵小樹,俄然間攔腰折斷,倒將下去。
“這玩意瞅著挺健壯的,我看用刀都不必然能砍爛,好東西!”
卓世傑感覺,智腦之以是挑選這款兵器,能夠更首要的啟事,是它拆卸快洗濯快易於保養的特性,更合適這些海盜們利用。
開一槍,需求兩分鐘的火繩槍,如何能夠跟這槍相提並論!
過了好一會兒,阿誰被打得儘是洞穴和凸起的鋼盔才落到了空中上。
眾海盜目瞪口呆,全都仰著脖子,瞅著那鋼盔一次次拔高,最後竟然隻變成了一個小斑點。
“哢嚓!”
傑克上校起首乾的,就是發放福利。
火繩槍開槍太煩瑣了。
開槍時,先要清理火藥殘渣,然後倒引藥,蓋上蓋子,再裝******,再裝彈丸,取捅條,搗實火藥和彈丸,燃燒繩……
這海盜怒叫道:“你還的槍來!”
“能打這麼遠!”
傑克教官手裡也拿了一支加蘭德步槍,他從一個箱子裡拿出一把槍刺,然後安裝到步槍前端,並做了一個標準的刺殺行動。
有了這新槍,誰還用那費事透頂的火繩槍!
接下來,一個個長條木箱也被抬上來了。
“砰!”
火繩槍開一槍,這新槍足足能開幾十槍!
眾海盜把槍拿在手上,翻過來摸疇昔,想弄明白如何開仗。
它本來隻能裝八發槍彈,智腦把它改革成了十發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