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升職記_第133章 黃知府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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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他這類進士出身的官員,向來是平步青雲,不管犯了多大的弊端,哪怕是同時獲咎了天子、內閣與司禮監,最多也不過是貶為一任典史,然後很快就回任知縣、知府。

如果持續蠻乾下去,或者真能抓住那江蕩山,但也完整坐實了這揭貼上的罪名,坐實了本身與衡王府素有勾搭。

黃知府差未幾六十歲才中了進士出來仕進,到現在統共也隻做了八年官罷了,以是春秋固然已經不小了,但是他還真想多做幾年官。

但是如果冒犯了勾連藩王這條不成超越的政治法則,十個進士出身也保全不了黃知府。

舉一個最典範的例子,正統八年,周王之弟汝陽王第五女選配黃阜,當時“阜親父璿見任開封府知府,親兄平見任吏部文選清吏司主事”。

相同藩王這個罪名太重了,哪怕他有很多同年、同親的乾係,哪怕他能證明本身的明淨,都彆想在宦海上混下去了。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即使是登州如許的窮山惡水,多作幾年知府也是極好的,並且他進士出身,隻要不犯上甚麼弊端,說不定過上一兩年就調到敷裕處所再乾一任知府乃至是更初級彆的職務。

東風對勁的徐管事從速表功:“這幫人用心險惡至極,竟然操縱清獄之事構陷老爺,明顯此次清獄是擊中了他們的關鍵,我們得用心把登州的大牢都梳理一遍,必然能查出真凶來。”

第一個不得超越的政治法則就是不得勾搭寺人,本朝初年張居正勾連馮保身後被完整打倒,到現在普天之下對張居正的評價已經完整反轉過來,都以為張居政於國於民皆有大功,但是士林仍然分歧以為他勾連馮保逼走高拱是大錯特錯錯無可錯。

現在最首要的是自證明淨,黃知府看了一遍這份揭貼,從速交代下去:“福山銀案得期限破獲了,破不了就摘了他們的官帽子,另有衡王府如果有人到登州來打秋風,一概給我趕歸去,一個也不準留在登州府內,他們如果敢留下來,那就自求多福吧!”

當然如果趁便清算了當年的老仇家,那更是一件美事,但是現在清明淨白的清獄行動卻變成了極其嚴峻的政治構陷。

隻是這件事從一開端就是阻力重重,在黃縣那邊乃至還惹出了天大的大笑話,現在更有人把這件事與衡王謀反連累在一起。

這本來是最合情公道的事情,但是顛末故意人的決計解讀,卻成了黃知府的莫大罪名,彷彿隻要持續大事追索下去,這案子立馬就能破掉普通。

在當下的登州府,隻要跟衡王府有過打仗,不管是甚麼啟事甚麼來由,哪怕解纜點是好,或者成果較著無益於登州府,那都是千錯萬錯,何況是本身風傳要替衡王府招募逃亡之徒,那的確是死無葬身之地。

但是進士老爺能夠撈錢,能夠玩女人,能夠胡作非為,能夠捅出天大的漏子,卻也有著不成超越的政治法則。

揭貼中很快點出了衡王府與黃知府的幾次相互來往,這本來是很普通的平常來往,但是顛末故意人解讀以後,卻成了黃知府勾搭衡王府的鐵證。

老父親是副省級都會的第一把手,兄長是批發天下官帽子的吏部小天官,成果就因為這場聯婚,“璿(致仕)閒住,平改外職”,老父親的開封市委書記當場奪職,兄長也隻能外調做個小官,全部家屬的運氣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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