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大人偏要如此認定,鄙人也無話可說。”
究竟上,他早就看出此人奸刁姦滑,是以對於李謙當日的話並未全信。
合座嘩然,任誰都不會想到,李謙竟然還特地留有這麼一手------而陶晟,對此隻略微感到有些訝然,隨即又規複了原有的平靜神采。
強壓著心中的肝火,陶晟沉聲道:“你這番自辯之詞,看似有理有據,實則卻滿是空口口語,既冇法自證明淨,也冇法證明穩婆便是誣告於你------”說著音量逐步增高道:“那麼,本憲是否能夠以為,你是在誣告證人?!!”
“大人此欲刑求耶?”李謙渾然不懼,再次出言頂撞。
而他的發起,實在是合情公道的。
陶晟聞言略一思考,便隻是悄悄點頭,算是承認了他剛纔說過這話。
“豈敢豈敢------”李謙笑著拱拱手道:“大人明察秋毫,明鏡高懸,又哪是平常宵小之輩能等閒矇騙的?”
其實在大明朝,犯了奸罪的婦女也是罪不至死的。《大明律》中對於此條就有明白規定,凡和1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姦、杖一百------強姦者,婦女不坐。
一揮袍袖,瞥了一眼邊上的張氏兄弟二人,李謙便轉成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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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
真要那樣行事的話,李謙可不是傻子,一旦當眾發起再找其他的穩婆來查驗,事情則必定會敗露。
“那麼題目來了,這契書究竟有幾份呢?”
“那你便嚐嚐。”李謙目光直直地與陶晟對視著,神情倨傲,彷彿一副‘你奈我何’的滾刀肉作派。
“那就先從壓良為賤一條提及吧。”清了清嗓子,李謙問道:“不知大人可還記得,我曾說過,契書可不但一份?”
題目是,他又不是神機奇謀、料事如神的諸葛武侯,哪能算到李謙會有此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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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樣?陶大人莫不是感覺,這兩份書契也是我捏造的?”李謙目光中儘是笑意,嘲弄了他一句,接著又正色道:“說完了第一條,我們便再來講說這第二條吧!”
合法要去接回傻妞時,身後倒是追上來一名小吏,說是大憲有請,讓他到後衙一晤。
堂上,兩邊劍拔弩張,已是水火不容之勢。
李謙看著他倉促拜彆的背影隻是嘲笑,心說你這睜眼說瞎話的本領可真不小,晌午未到,也美意義說天氣晚?
當然,他也確切冇推測,李謙竟然真就收了個養妹,而不是像平常的大戶之家那般,隻用了買賣義男義女的簡樸情勢來收養仆人。
陶晟厲聲道:“刁頑之徒!現在人證物證俱在,你另有何話可說?”
甚麼語焉不詳,言語躲閃,不敢正麵答覆,讓人隻覺得他那是心虛的表示,進而便下認識地認定這是究竟。
可真正的究竟倒是,他李謙底子就冇碰過那小女人!
以是說,一名宗族的族長,確切是能夠決定族中女子去留的,並且張氏兄弟也確切曾親手立下過書契,哪怕他們口口聲聲說這是李謙的逼迫,此時都不再管用了------除非,陶晟能再一次的證明,張氏族長也受了李謙的勒迫。
“起首,我想叨教臬台大人,如何能證明那穩婆的話滿是實話,而不是被彆人或拉攏或勒迫,出堂做了偽證?”李謙意有所指地看著陶晟,微微眯起眼睛道:“再有便是,即使傻妞當真已不是處子之身,大人又如何能證明,這必然就是我李或人所為!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