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最後一個狠人_第527章 薅羊毛與鹽稅改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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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這程家,三年就要還一百萬兩銀子,加上其他鹽商假貸,相稱於每年白送成百上千萬兩銀子,能夠說是耐久敲竹杠。

朱慈烺專門建立了鹽政司,賣力出產食鹽,同時賣力招標代理販子發賣,那些鹽商便是現成的代理商,不但有有發賣渠道,另有現場的鋪子。

麵劈麵前這位逼氣實足的程钜富,吳誠摸了摸八字須,笑嗬嗬道:“程掌管的,不知您要用多少銀子?”

取利三分,十萬兩銀子便是月息三千兩,一年三萬六千兩,三年的話就要趕上本金了。

也就是說,朝廷節製定價權和出產權,降落鹽等餬口必須品的可取利代價,不過如許一來,就意味著朝廷通過節製鹽業獲得的利潤隨之減少。

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鏹有至百萬者,其他二三十萬,則中賈耳。

吳誠的態度很倔強:“就以三年為限,程掌櫃如果感覺不能接管,不借便可。”

吳誠滿臉堆笑,一副人畜有害的模樣,但是他說出的利錢,卻像刀子普通桶著對方:“每月取利三分。”

吳誠笑而不語,這奸商常日放貸給彆人高至四五分,卻說三分的黑,真是無恥。

靠近鹽場的處所一概十文錢一斤,闊彆鹽場的處所,比如四川等地,售價五十文錢,各省分歧,硬核規定。

遵循明商銀行幕後大老闆朱慈烺的意義來講,這些奸商壓榨百姓已久,不知昧著知己賺了多少黑心錢,即便是抄了他們的家都難明心頭之恨,必須把他們榨乾,把他們當錢罐子,連本帶利讓他們吐出來!

朱慈烺以綱鹽法日趨廢弛、浮費日增、官鹽滯銷、私販猖獗為來由,正式命令拔除剛鹽法,打消鹽引軌製!

程家一貫放貸給彆人,取利因人而異,偶然乃至提到了四分,但是這是他第一次假貸,這番滋味有口難言。

朱慈烺又道:“在鹽政司再設一監察處,近似巡鹽禦史,隻要發明一到處所加價的,官升一級,賞銀千兩!”

除了農夫假貸,官員假貸也是常有之事,一些候選官和新選官,打通樞紐破鈔龐大,常常要向人假貸,比及官員正式上任,放債者如影隨形,彷彿仆人。

固然吳掌櫃用心留著髯毛,穿戴也很講究,但程老爺見人無數,目光何其暴虐,一眼便看出麵前之人的春秋不過三十。

在揚州城的徽商,家財上百萬的是钜富,二三十萬的都算是中小販子,作為鹽商钜富,程之英的姿勢擺的很高,與吳誠打了號召後便大大咧咧的坐在太師椅上,很有範兒。

程之英心中氣急,又不敢表示出來,隻得忍氣吞聲道:“好,就三分利,拿一百萬兩銀子來!”

對於這些人,朱慈烺毫不包涵的命令抄家,將拖欠稅款的鹽商一家長幼全數發配到東番,為開辟寶島出一把子力。

吳誠必定的點點頭,道:“《大明律》規定年代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遵循我們銀行的取利,三年方便達到了本金數量,如果超越三年,餘利就要計贓,就要坐贓論罪,我是大明合法販子,果斷不作奸不法。”

吳誠淡淡道:“冇法再少了,程掌櫃如果不想借,那就請回吧,吳某另有幾位鹽商主顧要歡迎。”

“三年為限?”程之英指著文書上的和談,瞪著眼睛驚呼。

借高利貸這類活動,自古便有,明朝時的官方假貸更加活潑,萬用期間的《通州誌》中說:“方其穀秀於田,則有催租之胥,放債之客,盼盼然履畝而待之;比其退場,揭囊承擔者喧嘩滿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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