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父皇,我隻想鹹魚一生_第422章 楚國曆代君主17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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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以後,明朝人將兩京十三佈政使司(俗稱"兩京十三省")附會於《詩經》的"二南十三國"。彆的,明朝的分封軌製與督撫軌製加強了各佈政使司與周朝諸侯國的聯絡。明中期,本地各佈政使司的代稱逐步成形,絕大多數采取周朝各諸侯國國名;邊陲佈政使司多為古國或古民族名,隻要較晚建立的貴州佈政使司采取秦朝郡名。

因為上述啟事,導致楚不但是湖廣省的彆稱,也是湖南、湖北中任一省分的彆稱。兩省細分可稱"楚南"、"楚北",亦被稱為"南省"、"北省"。相對具有處所汗青文明含義的彆稱"湘"、"鄂"也垂垂鼓起,但開初都掛著"楚"這一前綴。湖北被稱為"楚鄂",如乾隆間湖北人崔應階在山東做巡撫,作《黃岡二石橋記》和《重修五龍潭神祠記》,均自署"巡撫楚鄂崔某"。一樣地,湖南亦有"楚湘"的說法,比如"瞿木夫中溶,嘉定名流,錢竹汀宮詹女夫,官楚湘藩幕,適開湖南通誌局"。

楚 - 湖廣地區的彆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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