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
陳思敗了。
而陳思心中冇有任何高興。
歐拉傳授曾說,宓語的愛好是唱歌和譜曲,但陳思如何也想不到,她的實在身份是一名如此短長的搖滾歌手。
厲風一出,統統人都黯然失容。
一套駭人聽聞的劍法,在他手中發揮出來。
他隻想分開這裡。
“死!”
“你是誰,算甚麼東西?滾一邊去。”
厲風還欲脫手,陳思右拳在劍身上擊了一下,一股激烈的反震之力,將厲風彈得倒飛了出去。
霹雷隆!
長劍穿透了陳思的身材。
對於本日的他來講,這真是一件易如反掌之事,因為在他眼中,對方渾身高低都是馬腳。他輕而易舉便能夠擊潰厲風,讓這個第一天賦顏麵喪儘,如同喪家之犬般倒在他的身下哀嚎。然後,四周的人們會不斷地收回各種讚歎和不成思議,對他刮目相看。
“陰風落雁!”“陰風劍圈!”“陰風斜送!”“陰風噬魂!”“陰雨腥風!”
陳思聞言,渾身一震。
江起雲擋在林落雪身前,對厲風瞋目而視,對方粉碎了他經心籌辦的告白典禮,怎能不讓他火冒三丈。
木鳥的腹部翻開了,一道金色的光柱投射到球場中心。
“恭喜,你贏了。”
厲風大吃一驚,猛地轉頭,陳思不知何時到了十米開外。
“砰!”
宓語走在他身邊,俄然挽住了他的胳膊,靈巧地貼著他的身材,顯得非常密切。
災害地帶最被人津津樂道的事蹟,是某一次演唱會停止到一半的時候,俄然被凶獸攻擊!
金色的光柱漸漸收攏,在無數的目光諦視下,兩人緩緩上升,終究消逝在木鳥中,破空而去。
江起雲臟話到了嘴邊,又硬生生嚥了歸去,隻因為對方絕對有疏忽他的資格。
陳思俄然身形一滯。
厲風直接疏忽了江起雲,站在舞台上,淩厲的目光四下掃視,搜尋著陳思的身影。
厲風目露精光,毫不躊躇地用出了終究的殺招,“陰風絕殺”!
宓語在他耳邊吹氣,悄聲道,“你救了一次我的命,我救了一次你的莊嚴,我們兩清了。”
“走吧。”
然後,在萬眾諦視當中,她終究摘下了臉上的墨鏡。
“獵人!”
絕美的臉。
咻!
隻要他才曉得,陳思剛纔那漫不經心的一擊,從劍身傳來的震力,讓他的半邊身子都麻痹了。
但是,厲風卻一點都歡暢不起來。
二者底子冇有可比性。
厲風充滿血絲的雙眼狂熱地盯著陳思,伸出舌頭,舔了一下劍身上的血跡,神采非常亢奮,幾近是渾身顫抖地說道,“我曉得你插手獵人協會了。憑甚麼,憑甚麼是你?我已經七天冇睡覺了,隻因為我想殺了你!我等這一刻太久了,特地挑選明天,就是為了在這幾萬人麵前殺了你,向統統人證明,我比你更強,我纔是更加合適做獵人的那小我!等等,你那是甚麼眼神?”
在漫天劍雨中,陳思不斷地遁藏著,幾近是身材的下認識行動,總能在最關頭的時候躲過致命的一擊。
俄然,厲風動了。人如其名,像一陣凶厲的暴風,朝球場中一個背對著他、踽踽獨行的身影衝去。
“你公然變強了。”
“好機遇!”
千鈞一髮之際,宓語穿戴紅裙、踩著十厘米的高跟鞋擋在歌迷身前,以一己之力擊殺數十凶獸,那颯爽英姿,深深地動撼了統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