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1090-1155),出世於江寧(今江蘇南京)一個漢族地主家庭。他父親當過靜江府古縣(今廣西永福縣境)縣令,這在宋朝統治階層中隻算得上一個小官。秦檜餬口在如許的環境中,不成能快速地飛黃騰達,是以做過村落西席。他對這個職業並不對勁,乃至牢騷滿腹,說:“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他要求不高,隻要有幾百畝好田,不再當“孺子師”、“孩子王”,不再靠束脩自給,也便能夠了。
與當時的很多史實聯絡起來,比方,在嶽飛繫獄以後,凡要援救他的,多數是去與秦檜談判和辯論,上疏給趙構停止諫阻的人則極少,這便能夠曉得,《宋史·刑法誌》(二)的這段論述,每一句都是符合實際的。此中的結論,也全都非常公道。“名為詔獄,實非詔旨”,最能反應出秦檜製造嶽飛父子及張憲此次冤案的實在環境。以是,隻要我們能夠平心靜氣、實事求是地研討這一汗青事件,我們便冇法否定,天子是殘害嶽飛父子和張憲的首惡。
詔:命官犯法,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近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麵實施。自此後,三省將上取旨。
《宋史》中記錄,金宣宗貞祐二年(1214年),中書舍人孫大鼎上書追述秦檜被女真貴族縱歸南宋的事說,金太宗天會八年(1130年),大臣們在黑龍江柳林集會,擔憂宋朝答覆.宋朝臣趙鼎、張浚誌在複仇,宋將韓世忠、吳階知於兵事,如許既不成威取,又要看到結仇已深,勢難使南宋群眾屈就,還是暗中先放縱為好。另在《金國南遷錄》中記錄,金國大臣考慮南宋複仇事,議及放縱秦檜返國,魯王說,隻要放宋臣先回,才氣使他“順我”。忠獻王粘罕說,這件事在我內心已醞釀三年了。隻要一個秦檜可用,我喜好這小我。“置之軍前,試之以事。”大要上固然回絕,而內心中常常能“勉強順服”,秦檜始終主張“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政策,明天如能放他回南宋,他必得誌。就如許金人決定放秦檜南歸,成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檜回光臨安就力主和議,竊踞相位,擅權擅國,殘殺抗金將領。厥後,使南北對峙局勢根基構成。《宋史·秦檜傳》記錄,南宋當局雖幾次派代表與金朝構和,但還是一邊戍守,一邊媾和。而專與金人解仇媾和,實際是從秦檜開端的。因為秦檜在金朝時,首倡和議,以是他南歸後,就成為女真貴族的代理人。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他曉得本身將不久於人間,便抓緊策劃讓其子秦熺繼丞相位。秦熺仰仗秦檜的權勢,先成為科舉榜眼,接著一起高升,6年之間就官至樞密院事,職位僅次於秦檜。高宗之以是容忍秦檜,是因為他另有操縱的代價,現在秦檜將死,高宗當然不肯意看到另一個權相來威脅本身。十月,高宗親臨秦府探病,病榻旁的秦熺迫不及待地問:“由誰代任宰相之職?”高宗冷冷地答道:“這件事不是你應當問的!”這即是明白回絕了秦熺擔當相位的要求,秦檜父子的快意算盤落了空。次日,秦檜、其子秦熺、其孫秦塤和秦堪被一起免官。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檜當夜一命嗚呼。
曾孫秦钜秦塤之子,字子野,嘉定十四年(1221年)在蘄州抗金戰死,封義烈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