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_第二十四章屑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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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李哲還善寫一些靡靡之音的小詩,勾引襄陽郡主,得了郡主的喜愛,一個昔日不學無術的小人,也敢對郡主有非分之想,光天化日之下,透露不堪入眼之言,如許的小人,毫不能讓郡主被他騙了,不然,郡主仙子普通的人物,哪怕就是多跟他相處一兩天,多說了兩三句話,那也是白玉微瑕,被輕瀆了啊!的確不堪假想。”

張駿!這一刻這小我深深的刻印在李哲的影象裡,李哲能夠說這輩子從未如此的仇恨過一小我。

但題目是,現在他正在緊鑼密鼓的尋求襲爵,襲爵的大權就是把握在元老院頭上,這時候張駿恰好把這類事兒捅給元老院,這是在斷了他襲爵的路啊!

“師兄說得對,甚麼狗屁《射鵰豪傑傳》,甚麼狗屁俠義之風,寫的都是販夫嘍囉們的破事,動輒揮手動刀,殺來殺去,都是些不知尊卑,目無國法之輩,也就那些輕賤的**們能看出來,哪配我們來高看一眼。”

“那李哲我也早看他不順,小小年紀,放肆放肆,不識尊卑,哪有半點讀書人的模樣,不過是寫了本描述江湖屑小之輩的小說,也配被這些人碰成將來的文豪,我張浦在這文壇混了這幾年也未曾被人如許說過。”

李哲抱拳相謝,兩人苦衷重重的各自分開。

就因為出版這件小事?

本來,李哲被告背後竟然是這兩人弄出來的事。

方覺遠先前還曾經想以李哲的這本書用作他們這些士子們的黨派的鼓吹,誰知,這鼓吹還底子就冇有開端,這本書就已經被人盯上了,這讓方覺遠更加感受慚愧,感受愧對李哲。到彷彿是這本書被人誣告,感受是跟他有關一樣。

兩小我連聲合適,都道本身做了一件公理非常的事情一樣。

“賢弟,莫非你甚麼時候獲咎過知府大人?”

而另一邊,如果方覺遠也來到其間的話,就會發明,席間除了陸凡以外的另一小我,他卻更熟諳,那不是彆人,恰是他在孟州日報社的得力助手,編輯張浦。

那邊,陸凡看似靠近,實在對張浦也瞧不起,

“這陸凡看似人模狗樣,實則小人一個,他說唯恐郡主被李哲騙了,實在內心內心又何嘗不想一親郡主芳澤,大丈夫行在六合間,整日裡心機隻放在女人身上,為了和人爭風妒忌,使出這等輕賤伎倆,品德真是肮臟!就這還是州學後輩裡數得著的人物呢,這真是黃鼠狼下崽兒,一窩不如一窩啊!”

方覺遠說,明天張駿的表示非常,李哲也奇特,畢竟因為書中有疑似談吐過火如許的事在大宋如何算也應當算不上是甚麼大事!

從知府衙門裡出來,方覺遠忸捏慚愧,他是自告奮勇前來和李哲一起見張駿的,本來覺得本身在張駿麵前另有一份薄麵,張駿如何說也要賣他點情麵,冇想到張駿明天鐵麵無情,硬生生駁了他的麵子。

這類事,民不告官不究,如果不是有人要針對李哲那底子就不叫事兒,但恰好就這麼的小事,就被張駿抓住必然要針對李哲,你一個堂堂孟州府知府大人,和李哲一個還冇有能夠襲爵的紈絝後輩難堪,這如何說也逃不過一個打壓人的懷疑。

這會兒李哲至心有些悔怨了,悔怨當初挑選了射鵰豪傑傳,抄甚麼書不好,哪怕就是抄些神仙鬼怪的也好啊!後代的收集寫手們不都是如許的麼?冇想到到了這一世還能碰到調和大旗,被人抓了小辮子要毀了他的將來之路!這也太不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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