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期間遍覽群書的感化就在這裡體驗出來,聞仲用腳指頭想也曉得,這個應當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體係或者智腦吧?
因而聞仲決定早晨吃雞,就是不曉得在這個期間雞有冇有呈現。就算有,本身身無分文,彆人肯賣嗎?
還好,四下裡靜悄悄的,就連餵雞的老太太都不曉得跑那裡去了,這算不算是天賜良機?天賜不取,必遭天譴。老天爺都這麼幫著本身,再不拿走實在說不疇昔。
“好小子!會說話!有賞!”
這東西倒不是甚麼奇怪物件,隻是一枚淺顯的藥丸罷了,真正讓聞仲愣住的倒是腦海中那熟諳的水滴聲。
毫不躊躇挑選了是,手中的丹藥以肉眼可見的速率縮小,最後隻剩下一點殘渣灰燼。
不過在與體係顛末深切的扳談今後,聞仲反而感覺這些都是主要的,見過不靠譜的,還真冇見過這麼不靠譜的體係。
內裡用鹽巴和泥把整隻雞包成一團,如許省去拔毛的步調,比及燒熟今後把內裡泥團砸開,雞毛會跟著燒硬的泥土一起脫落,而鹹味也會浸入雞肉當中。這就是聞仲無師自通的叫花雞做法,固然口感不如後代的叫花雞,在這個期間已經是不成多得的美食。
固然不曉得究竟是穿越到阿誰聞仲身上,是野史中的聞仲還是演義中的,都是一件值得道賀的事情。演義中的聞仲那是相稱的牛13,就算野史中的本來冷靜無聞,有了他這個變數存在,還會再是那麼淺顯嗎?
想到此處不由自主的按按荷包,一如既往的空曠,聞仲歎口氣強笑道:“前輩謬讚了!前輩遊戲風塵,神龍見首不見尾,小子能趕上乃是天大的福分!”
當然美中不敷的還是這酒,聞仲悄悄發誓,有朝一日本身發財了,必然要本身釀一些糧食酒來嚐嚐,隻是本身喝,絕對不過賣,讓那些當代人隻能聞其香,不能嘗其味,本身在那裡喝一碗倒一碗,饞死他們這些狗,日,的。
冇體例買那隻能去偷了!不過叫花子的事能叫偷嗎?這叫借,至於甚麼時候還……再說吧!聞仲不信賴本身會這麼一向落魄下去,最窮莫過要飯,不死總會出頭。
既來之則安之,既然變成聞仲,今後就要遵循聞仲的思路來考慮,眼下最要緊的事情那就是――吃!
前人雲,餓死不食嗟來之食。聞仲固然達不到哪種時令,卻也是不肯意再以乞食為生,先不說丟不丟人,討來的東西也不衛生。
“恭喜宿主獲得能量,現在本體係能夠跟你鎮靜的談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