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遊卻想得寸進尺,把頭伸了疇昔,不料去被她一把推開,把手也抽了歸去:“郎君不得無禮,奴和郎君婚約都冇有呢!”
“那就多謝元公!這三十貫定金,晚生已經帶來。隻是不知剩下的錢來歲交與何人?”楊遊道。
後是納征:由算卦的先生卜得吉兆,兩邊能夠結婚後,男方派人帶著財幣禮品去與女方訂立婚約。
先是納采:即男方派人向女方送去禮品,表示求婚攀親之意。
與元長史到萬年縣辦完買房、地的有關手續,楊遊將欠條交於元長史。
當然,這納采也就隨便送點禮品便能夠。不過這納征今後要當即訂立婚約,是要按照本身的財力送禮才行。本身是大唐的官員,更是不能草率。
楊遊一聽,鬆了一口氣。一匹白練也就五百文不到,加起來,也就五十多貫,不算太多。
楊遊一聽,打動得鼻子一酸,眼角有些潮濕,心想,這盧四娘真是脾氣中人!本身與她還冇有婚約,她竟然能夠傾其統統!
客死他鄉的官員即便冇有一半,怕是也有三四成!
楊遊一看,隻得作罷,道:“娘子,小生第一眼看到你,就感覺娘子是小生夢寐以求的紅顏知己,才情不自禁!娘子莫怪!”
不說彆的,就是這送禮都要送兩次:納采、納征。
顏真卿做媒一事,本身當然清楚,隻是不曉得這顏真卿還會相術。
“娘子,這納采、納征送多少何適?”
“郎君說的也有事理,不過此事卻端賴顏縣尉。顏縣尉與奴父親大人是同年,聽家父說,顏縣尉頗懂相麵之術,是他向家父保舉了郎君!”
“那就費事娘子!”楊遊趁便把新房的鑰匙也交給她。
二人又轉了一會兒,楊遊道:“時候不早了,小生送娘子回家吧!”
送盧四娘回了長命坊,彆離時,盧四娘隻留下了兩隻老母雞,把那裝酒的酒囊解下來遞給了楊遊。
楊遊與盧四娘又返回新房,把馬拴在樹上,扯了些雜草扔給它。翻開門,進到院內,將十幾個房間一一作了查抄。才發明這房屋非常無缺,隻要略加清算,把平常餬口用品買返來,便能夠生火做飯,不需求再做補葺。
(當時買賣地步和房屋要寫申請給官府批準,同時左券也要報官府。)
隻是盧四娘感覺房間比較少。
楊遊聽得大汗直流,靠,如何把納彩提親之事忘記?他從速在腦筋內裡回想了一下這大唐的婚俗。
一人來來到元長史家,那元長史五十餘歲,很熱忱,一口承諾能夠先付定金,餘款一年後付清。
楊遊發明這大唐婚俗很龐大,要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為內容的六項婚禮節式,合稱“六禮”。如果不可這六禮,婚姻無效。
“嗯!依奴看,郎君不成再持續住那道觀,不然這馬如何豢養?這裡馬廄是現成的,隻要買返來床鋪和一些平常餬口用品,便能夠直接入住。今晚奴和耶孃籌議一下,先給郎君安排一個粗手的丫環做飯、餵馬。明日奴再去東市把所需的東西一併買返來就是!”
“娘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那文娘人稱‘西施酒娘’,貌美如花,小生多看幾眼,也是常情!俗話說‘君子好色,小人好yin’,娘子總不能但願小生當小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