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鄉間人進米湖縣城趕集,在街上把米店的一隻小雞兒踩死了。店東不放他走,非要他賠一百文錢不成。
烏知縣接到號令後,歡暢的了不得。馬上找到梁曉樂,說:“賢妹,為兄的斑斕出息全憑你互助了。這一回,你必然要幫忙為兄抓住這可貴的晉升機遇。”
楊家人曉得瞞不過,隻得承認本身有冒領之罪,諾諾連聲,辭職而去。
“烏知縣”(梁曉樂)見了,便厲聲查問楊家人:“如果查出這頭牛不是你家的,而你們硬要冒領,除了十倍罰款,還要承擔法律任務!”
冒充的母親被罰錢,“烏知縣”(梁曉樂)把錢交給了嬰孩兒的母親。
放牛破案
兩小我正在辯論,剛巧“烏知縣”(梁曉樂)顛末,問瞭然事情原委,“烏知縣”(梁曉樂)就對鄉間人說:“他要你賠一百文錢,不算多。”
梁曉樂問道:“到底是如何的一個案件呢,值得知府老爺如此正視?”
因而,式神“烏知縣”,帶著身邊四個衙役(包含烏知縣),馬不斷蹄地開往三百裡路以外的青陽縣城。梁曉樂則在“氣泡”中緊緊跟從。
縣老爺發了話,店東人冇體例,隻好給了鄉間人五鬥米。
當任的牛知府聽了顧翌偉的話,心想:顧翌偉三番兩次來上訴,但又拿不出充分的證據顛覆原判。如此看來,莫非這裡確切有冤情?而米湖縣縣令又如此受人們的戀慕,想必破案有兩下子。既然如此,何不把米湖縣的知縣借調去審理一下青陽縣的案件,也好了結小夥子替父鳴冤的心願。消弭在本身統領範圍內的一個冤假錯案。
另一個女人涓滴冇有被孩子的哭聲所打動,她狠命地用足了力量,不顧統統地要從本身敵手的手裡把孩子奪過來。
一鬥米一斤雞
“阿誰輸了的女人贏了,嬰孩兒是她的!”
誰是孩子的生母
顧豔娥的丈夫廖少春,是一個很馳名譽的實業家。在縣城創辦著一個大工廠,家資超萬貫。在一次變亂中不幸身亡。留給他年青老婆的,除了這萬貫產業,另有一個未出世的遺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