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情的牴觸遠遠不是因為這件事情,一天早晨回寢室的時候,楊辰發明他們對班上的一個女同窗脫手動腳的,腦筋一充血,就上去了,他擋在女孩的麵前,義正言辭的對他們說,“你們不準欺負人!”
等打得奄奄一息,連喘氣都顯得有力的時候,終究有人發明瞭,“他彷彿不動了,該不會打死人了吧!”
楊辰曉得本身打不過他們,但是也不肯意讓開,梗著脖子喊道,“你們……你們再如許,謹慎我奉告教員。”
女孩死了,死在一片血泊中,她,直勾勾的盯著天空,嘴角掛著笑,彷彿找到了擺脫一樣。
“不大,事情一點都不大,很好處理的。”李念柔並冇有在乎阿玖的話,隻是一個勁的壓服她來幫本身。
再厥後,媒體報導了這件事情,不過做錯事情的人都被他們用*權的名義打了馬賽克,連名字也都是化名的,而作為受害者的楊辰和女孩反倒冇有這麼好的報酬,他們的名字,居處,家庭環境,成績,春秋,乃至是長相都被公佈於衆。
看著男孩的睡顏李念柔暗歎了一口氣,實在她並不曉得如何安撫男孩,她隻是做了本身曾經最但願碰到的一件事,隻說了一句本身最但願聽到的話,固然她本身從冇做過,但是想過很多次以後,要做出來也就輕易了。
然後她在統統人的圍觀下,走到了黌舍露台,最後,翻過了雕欄,縱身一躍,而這此中冇有人禁止,不管是大人,小孩,大人大多數都隻是在一邊冷靜地看著,有些人在一邊群情著,臉上掛著笑,卻冇人來拉一把,說上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