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奇看我不出聲,覺得是琪琪的事讓我內心過不去。他安慰道:“苗凱分開是對的,他底子冇法在小城待一輩子,他又不像我和你哥,生在這裡長在這裡,就算啥也不乾,也能吃上飯。他家又那麼龐大,他爸和他弟都靠他贍養。我們阿誰破黌舍畢業今後啥事情也找不到,他前提那麼好,去北京闖闖是對的。但是人家琪琪也冇有做錯甚麼,這麼大年紀的女人了,找個結壯的人結婚纔是端莊事……”我打斷他:“甚麼叫‘這麼大年紀’?!多大年紀了?!她也就比我大個一兩歲好嘛!24?!25?!”金子奇挑挑眉毛,斜著眼看看我,用心氣我道:“你也確切不小了,也該嫁了,女人過了26歲找誰結婚去……”我氣得狠搗他一下,他繃住肱二頭肌,趁機顯現了他仍然保持得近乎完美的身形。硬碰硬我嫌拳頭疼,改成掐他,一邊掐一邊罵:“自戀狂!肌肉男都是弱智!”他一隻手穩住方向盤,一隻手重鬆地把我的手腕卡住,我另一隻手試圖挽救本身的時候,也被他一起鉗製住了。我的力量在他的手中,近似於無。他“哈哈”地大笑:“你這小身板,我一隻手就舉起來了,放棄掙紮,繳械投降吧……幾年不見變惡妻了很多啊?!北大是如何教誨你的?!”
我不曉得會有多少人墮入我這類兩難:多數會的引誘和小都會的安閒。偶然候感覺人生很長,應當拚儘儘力去在多數會初創一番奇蹟。偶然候卻感覺人生很短,不過就是結一個婚和生一個孩子的時候,又何必闊彆故鄉?我一向以為苗凱最像我,不屬於小城,而屬於北京。現在,冇有了苗凱,我還屬不屬於北京?四年的北京餬口,我馳驅操碌,卻冇有任何停頓。我見過了那麼多美食華衣,坐過了飛機,頓時畢業於最高檔的學府,可我還是一個紮不下根的過客。如果我愛的是李東明,會不會好過很多?但是,明智歸明智,心又如何去勉強?北京給了年青人機遇,我信賴像唐糖如許的將來的真正優良的金融人士會真正在北京紮穩腳根。可惜,自我一進黌舍開端,就被錢困住,不竭地為活著而儘力,畢竟隻能勉強活著。我不曉得那些比我家道還差,黌舍還差,長相還差,運氣還差的同齡人們都在如何活著。活著,在一個北京這麼大的都會裡,是最首要也最難的事情。
婚禮後的第二天,金子奇就來找我。“五·一”是小城最好的時節,不冷不熱,海水湛藍,天空廣寬。他開車來的。他說一畢業就買了車上放工。我說:“你的確太誇大了,小城從東到西統共也冇幾站地,你開甚麼車,華侈資本。”他白我一眼,咧咧嘴說:“自從老苗走後,我就是這個小城最帥的人了。這麼帥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公車,多有感冒化?”如果冇有“老苗”兩個字,我想我會被他逗笑。但是,這兩個字就像一個魔咒,把小城的陽光都封成了冰棱,那酷寒伸展千年無所顧忌,讓我的聲音都細弱起來:“哦,苗凱……好久不見,他還好嗎?”金子奇明顯並不曉得苗凱和我的統統。以苗凱的脾氣,也必然不會奉告他,就像我不會奉告他一樣。苗凱公然和我是一起人。金子奇說:“他去北京今後就冇有太聯絡了,前次打電話說他做模特了,還要去念個甚麼書。”我躊躇著要不要和金子奇索要苗凱的聯絡體例,思忖再三,還是作罷。如果苗凱想聯絡我,他隨時能夠打我的電話,我的手機號從未變過。如果他不想聯絡我,我打了他的電話,也不過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