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共也冇幾站地,你開甚麼車,華侈資本。”他白我一眼,咧咧嘴說:“自從老苗走後,我就是這個小城最帥的人了。這麼帥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公車,多有感冒化?”如果冇有“老苗”兩個字,我想我會被他逗笑。但是,這兩個字就像一個魔咒,把小城的陽光都封成了冰棱,那酷寒伸展千年無所顧忌,讓我的聲音都細弱起來:“哦,苗凱……好久不見,他還好嗎?”金子奇明顯並不曉得苗凱和我的統統。以苗凱的脾氣,也必然不會奉告他,就像我不會奉告他一樣。苗凱公然和我是一起人。金子奇說:“他去北京今後就冇有太聯絡了,前次打電話說他做模特了,還要去念個甚麼書。”我躊躇著要不要和金子奇索要苗凱的聯絡體例,思忖再三,還是作罷。如果苗凱想聯絡我,他隨時能夠打我的電話,我的手機號從未變過。如果他不想聯絡我,我打了他的電話,也不過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