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影閃現三角形地遮住他的上半身,隻暴露一對苗條的腿。
遲緩的腳步聲踩在小教堂的大理石板上,清脆的聲音在半圓形的小教堂中環抱,人影走出暗影,抬開端,驅逐著彩色玻璃五光十色的投影。
Adiuvet tell Dominus gratia,
閒著也是閒著,亞伯跟坎特打發時候。
跟祭壇畫中一模一樣。
見到亞伯來了,他做出“請”的手勢。
Et suam piissimam misericordiam,
亞伯終究認識到了一絲詭異,沉默半晌,他問:“幽靈、邪教徒、重生的切口……莫非克裡羅傑大師重生了?”
“我在找您,蘭斯先生。”老管家淺笑道,“本來您和坎特少爺在一起談天。”
“他就是克裡羅傑·菲勒爾伯爵。”坎特嚴厲地說,“或者你叫他‘大師’,無所謂。他的政治生涯很失利,是以大師更側重於存眷他的藝術家身份。”
他長得非常俊美,金髮碧眼,神態傲岸,頭戴弗拉芒特性的鮮綠色綢緞帽,長袍一樣是綠色,材質是真絲天鵝絨,手腕下襬和領口四周有深棕毛皮飾邊,暴露彷彿是帶金邊圖案的緊身上衣和襯衫。
“看細心點!”坎特指著玻璃罩的某處,反光在指尖下閒逛不斷,“看這裡!這小我!”
在上部空間,先知身著月白長袍,邊沿文雅地呈扇形,一群跟隨者頂禮膜拜著。祂的身上另有尚未癒合的傷口,此中滴下的乾枯血液帶著天然元素構成的血紅引力,揭開了奧秘性的麵紗。
這是個小型私家禱告室,隻要三排木質椅子,跪墊前放著《神典》與《聖歌》。
坎特一讀出聲,影象湧向亞伯的大腦,這行銘文有些似曾瞭解。
“我猜想不是‘重生’,而是‘長生’。”
亞伯倒吸一口冷氣。
不知是不是錯覺,他的眼睛……
“百聞不如一見。”亞伯誠篤地說,“公然藝術不是商品,而是畫家的靈魂。人們以為‘洛克大師是文藝答覆的領甲士’,以是鼓吹他的畫作高人一籌,實際上很多吹噓洛克大師的人隻見過粗糙的覆成品,乃至從未體味過藝術的分毫,隻是跟風罷了。”
“啊。”
歐瑪拉共有三大聰明種族,此中人族占有了絕大部分地盤;血族分家在歐瑪拉最北邊“黑都”和阿爾梅加拉內海“暴風三角洲”火線的群島,鮮少外出;女巫則埋冇在人類社會,數量希少,很難辯白。
“逆月教徒能讓人永久地活下去?”亞伯驚奇道,“那還說它是邪教?我想天下上大把的人會將它奉為新神,丟棄先知!畢竟暗中期間疇昔了將近1200年,我們信奉先知,是因為祂能帶我們穿越靈性之門。”
為了證明所言非虛,坎特將亞伯領到他“見鬼”的處所,菲勒爾城堡一樓左邊的小教堂。
“經文是先知揭示古蹟時詠唸的,他讓那撒路從滅亡中重生,分開了永久安眠的冥府。”坎特解釋道,“固然經文在我們日複一日背誦神典已經冇甚麼新奇了,任何受過教誨的人都曉得,不能隨便亂花‘重生’經文,除非在描述聖徒的神蹟。”
推開門,熏香蠟燭的氣味劈麵而來,月光透過彩色玻璃,破裂的光柱在地上鋪上一層五顏六色的三角形。
“我看不懂前人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