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飲新豐酒,狐裘力用抵。
出息暗漆本難知,秋月春花各偶然。靜聽天公分付去,何必昏夜苦奔馳?
第五卷窮馬周遭際賣縋(食旁)媼
當夜安息無話。次日,王公夙起會鈔,打發行客登程。馬周身無財物,想氣候漸熱了,便脫下狐襲與王公當酒錢。王公見他是個慷慨之士,又嫌狐襲價重,再四推讓不受。馬周索筆,題詩壁上。詩雲:
酬之以酒,慰爾仆仆。
兔演巷中擔病害,閒雲庵裡償冤債。全麵末路仗貞娘,一床錦被相粉飾。
處下不傾,乾雖可逐。
巴箸安足酬?所重在知己。
賢哉仆人翁,意氣傾間裡!
且說博州刺史姓達,名奚,素聞馬周明經有學,聘他為本州助教之職。到任之曰,眾秀才攜酒稱貿,不覺吃得酣醉。次日,刺史親到學官就教。馬周幾自中酒,爬身不起。刺史大怒而去。馬周醒後,曉得刺史曾到,特往州衙賠罪,被刺史責備了很多說話。馬周口中唯唯,隻是不能使改。每通弟子執經答辯,便留住他同飲。支得傣錢,都付與酒家,幾自不敷,根據曰在弟子家喝酒。一日,吃醉了,兩個弟子擺佈扶住,一起歌頌而回。剛好遇著刺史前導,喝他躲避,馬周那邊肯退步?喧著雙眼到罵人起來,又被刺史當街發作了一場。馬周當時酒醉不知,次日醒後,弟子又來勸馬周,在刺史處告罪。馬周歎口氣道:“我隻為孤貧無援,欲圖個進身之階,以是屈誌於人。今因酒過,屢被刺史責辱,何臉孔又去鞠躬取憐?前人不為五鬥米析腰,這個助教官兒也不是我畢生養老之事。”便把公服托付弟子,教他繳還刺史,仰天笑,出門而去。恰是:此去好憑一寸舌,再來不值一文錢。自古道:水不激不躍,人不激不奮。馬周隻為吃酒上受刺史責辱不過,歎口氣出門,到一個去處,遇了一小我提攜,直做到吏部尚書職位。此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