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外邊亂成了一團,樹林裡停歇的鳥都撲棱棱飛跑了去。這男孩不知何時藏了一塊尖石子,那石子磨著身上的繩索也不知多久了去,當下用力一掙,繩索立時被他掙開了!
被叫胡道長的羽士,全名胡舍,他安閒真定碰瓷被拆穿以後,日子更加地不好過了,隻在這四周混些飯錢,倒同一群乞丐混到了一處,厥後那乞丐幫裡來了個大買賣,乞丐頭子覺他還算麵子,便讓他同人打交道,在中間說話,一起兜兜轉轉,又回到了保定。
另一個瘸腿的,把手上的灰往自家幾縷破衣爛衫上蹭了蹭,“隻看他這通身打扮,那很多少錢!要不是他會工夫,我們......”
四周伸手不見五指,男孩渾身鎮靜,貓著腰便躥進了黑影裡邊。他想著,遠遠地跑開,能跑多遠是多遠,到了這群乞丐想起他來,他早就不見影了!
*書中魏卿末由書友Emp’零友情出演。
他們一起從南邊過來,算是走得最遠的一隊人。到了保定,東西南北的人一彙合,人混亂民氣也亂。
采生折割,千百年來未曾斷絕之事......
他一提這個,幾個乞丐神采驀地一青。
可他跟著這群乞丐好幾日了,底子吃不飽飯,跑起路來腳下踏實,而夜間的樹林甚麼都瞧不見,腳下一塊崛起的石頭,一下子就把他絆到了。
若不是這麼下狠手,哪來的錢供上頭的人花呢?
老乞丐指了趴在地上的血人,此人恰是一時出錯落儘了一片深坑裡,坑裡有豎起的尖木,差點將此人紮死。那瘸腿乞丐聞言立時閉嘴了,眼裡卻猶自閃著不平氣的光。
話冇說完,就被一老乞丐一柺杖打到了他尚能立著的那條腿上,“再胡說,也把你扔那坑裡!”
他們乞丐年年也都得拍花,越是逢年過節,越好拍。拍來瞭如何辦?挑了好的,轉手就賣了,不好的,那也不能客氣。該要耳朵鼻子眼的,手要穩刀要快;該要腿腳胳膊手的,鍘刀更是早就備好了......
那邊還鬨著,天然冇人聞聲,可他極不交運,正巧有兩個過來放水的乞丐,聽著這聲響,跟了過來。這男孩被嚇著了,如果趴那不動便也罷了,偏他一驚,爬起來便跑。
學了一番,感覺忒般彆扭。這宮羽士一雙眼睛他瞧著有些眼熟,可又想不起來在那邊見過。光看他那身形身法,定然是端莊的道觀出身。可兒家是給上頭的朱紫辦事,本身這不入流的人,既不熟諳,也學不像,還是夾在他和乞丐中間掙點錢纔是真的。
男孩那裡肯屈就,況他另有拳腳工夫在身,使了勁去掙開這兩人。兩人一看不得了,兩嗓子喊開,打鬥的人也聚了過來,男孩可再跑不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