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歌搖了點頭,她拉住了顏景書的袖子――模糊約約的記得,之前的她,彷彿常常做這個行動,像個小尾巴一樣,跟在這個男人的身後,永久不知倦怠。
好一會兒,她才說:“我不曉得該去那裡。”
――你冇纔沒貌,更冇有家庭背景,時錦城圖你甚麼呢?莫非隨便路上的一隻貓貓狗狗,一個乞丐,他都會撿回野生著?小歌,你要記著,他是一個販子,骨子裡更是,而販子的本質,就是向來都不做虧蝕買賣。
有一刹時,驚駭占有了她的整顆心臟,但是最後她還是讓步了,認命般的往前走去,她乃至產生了一種破罐子破摔的設法:既然是她欠時錦城的,那麼就一次性還潔淨好了。
但是現在,顏歌卻發明,即便是顏景書站在她的麵前,她對這個男人一點兒心動的感受都冇有。
就在這個時候,顏景書俄然大聲喊了一句:“跑!”
氛圍驀地間變得有些難堪,特彆是在顏歌對於疇昔她和顏景書之間產生的那些事情有一點兒印象的時候,她感覺有些不太安閒。
顏景書朝著她伸出了手,他的掌心豐富,掌紋卻很淡,顏歌記得,這雙手掌曾經給過她無數的安然感。
“小歌,上車!”
顏歌並冇有暈疇昔,她扶著牆壁站了起來,腦袋倒是一陣陣的發暈,有甚麼東西,就要破土而出了一樣。
對此顏歌比較迷惑,水會在一棟空屋子安插一些東西呢?除非此人有特彆的癖好,喜好保藏。
顏歌模糊的感覺顏景書要說些甚麼,她趕緊出聲禁止了他的話:“我曉得了,你帶我出來看看吧,等我去取錢了,就把房租還給你。”
顏景書扭頭看了她一眼,發起到:“我在郊區剛好有一棟屋子,內裡的東西都很齊備,不過,我向來都冇有在那邊麵住過,你如果不介懷的話,能夠搬出來。”
顏歌是被時錦城在一個下著大雨的夜晚撿回家的,除了那一身病號服以外,她一無統統,厥後,她住進了那棟屋子內裡,時錦城也幫她買了很多很多的東西,但是現在,時錦城不要她了,她都不曉得該去那裡了。
顏歌幾近被這個男人降落的嗓音給勾引了,她不由自主的設想著顏景書描畫的那一幅場景,幾近麵前發黑。
即便是在這類幾近走投無路的環境下,也要回絕他嗎?莫非就真的這麼恨他嗎?明顯早已經冇有了之前的影象。
如果她冇有記錯的話,她之前,深愛著這個男人。
他那雙通俗的眼睛,直直的盯著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