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鄭飛淡然一笑,道:“嚴峻甚麼,我都不嚴峻。”
傷口的扯裂感越來越激烈,所幸的是火槍能力不大冇傷及骨頭。
“你懂醫術嗎?”鄭飛吸著冷氣,咬牙問。
愛因斯坦的智商為,一百六十五。
“弄出來洗潔淨,磨成粉。”
“老爹的智商都被這小子吸乾了。”吉姆斯吐吐舌頭自嘲道。
達・芬奇查抄傷口,問:“這是槍傷嗎?”
“你們早晨吃的貝殼呢?”達・芬奇問。
這讓鄭飛實在地感遭到,本身真是撿了個寶。
當他看到鄭飛受傷的胳臂時,神情頓時嚴峻起來,小跑幾步上前,擔憂的模樣完整不像個十幾歲的少年。
聽了這話,鄭飛非常欣喜地笑了笑,對吉姆斯說:“你生出來的兒子,你敢信?”
達・芬奇緊抿嘴唇,下刀。
“嗯。”
鄭飛看著達・芬奇略帶青澀的臉龐,卻能清楚地感遭到他眼神中的那股成熟氣味,更恰本地來講,是魔幻,讓人永久也猜不透他腦筋裡裝了多少東西。
“在渣滓桶裡。”
吉姆斯一臉懵逼,愣愣道:“管起我來了,誰給你的膽量......”
鄭飛吐掉木棍,連連做著深呼吸,緩了好一會兒,苦笑道:“我冇空歇息。”
“得把內裡的槍彈取出來,但是......但是我冇有麻醉藥。”
天賦達・芬奇的可駭之處就是,博學,從古至今隻要他一小我能把藝術、科學、天文、修建、心機、地理等等各方麵,全數做到期間的頂峰。
遊移了一會兒,達・芬奇點點頭,奪過吉姆斯手裡的酒瓶子道:“彆喝了!”
達・芬奇抬了下眉毛,道:“十二歲能夠弄懂很多事情了,再說了這四年我從冇把之前學的東西扔下過。”
隻要切身經曆過的人才曉得,這類感受,很奧妙。
足足用了近半個小時,兩名悍賊才抱著一大堆東西返來。
“歇息兩個月估計就能好得差未幾了。”達・芬奇抹抹汗,笑得很慘,對每個外科大夫來講,第一次做手術都是個艱钜的坎兒。
點著爐子架起鍋,達・芬奇開了幾瓶酒倒進鍋裡加熱,這個行動讓其彆人一臉苦相。
吉姆斯和格蘭特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把那所謂的紗布遞了疇昔。
看著吉姆斯傻乎乎的模樣,鄭飛憋不住斥責道:“你就彆問了從速去偷吧,想疼死我啊?”
“甚麼味道這麼香......”聞見莫名的香氣,達・芬奇接過紗布瞧了瞧。
“不消麻醉了,我能忍。”說著,鄭飛把一根木棍塞進嘴裡,輕鬆道:“放馬過來。”
做完這統統,鄭飛的嘴唇已是慘白,豆大的汗珠從額頭順著臉頰滑下,後背早已濕透。
歐洲的十六歲少年,各方麵已發育成熟,以是吉姆斯隻是對他做了個鄙夷的手勢,就又給了他一件讓他保藏。
消毒結束,他端著酒精坐到鄭飛跟前,盯著那仍在滲血的傷口,想到接下來要產生的事,不由打了個寒噤,道:“籌辦好了嗎?”
輕鬆,裝出來的,當年在北非被擊中,冇有麻醉藥硬挖槍彈疼得差點休克,現在想來還是心不足悸。
“可當時你還不到十二歲。”吉姆斯憂愁道,在兒子十二歲那年,他來裡斯本做事被抓進監獄,以後兒子便來到這裡,用天賦的腦筋破鈔了四年的時候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