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朝陽_晚清財政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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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

1903年

98.2百萬日元

在周誌純所著的《晚清財務經濟研討》第259頁,有一組有關晚清當局財務支出占出產總值的比重的數據。

1908年

1887年

光、宣期間財務支出一攬表(注:《清史稿》卷一二五,食貨六;劉錦藻撰:《清朝續文獻通考》卷六六,國用考四;卷六七,國用考五;卷六八,國用考六。)

1911年前後,天下財務支出靠近3億兩(1885年為7700萬兩),此中農業稅增至5000萬兩(1885年為3000萬兩),各種冗賦約4500萬兩,商稅則超越2億兩,成為當局財務支出的首要構成部分。

嘉慶十七年4,013

1.79%

出產總值

如果按現在的.一公斤即是20兩的新製,那麼一兩銀子即是現在的70塊錢.

42.49億兩

1.0492億兩

道光二十一年4,125

792.43百萬日元

69.23億兩

清朝國度財務支出最多時要數乾隆期間,每年支出7000萬兩。今後每況愈下,到光緒晚期,每年支出僅1000多萬兩偶然乃至還到不了1000萬兩。清末新軍月俸定製為:總統官薪水銀600兩,公費銀1000兩,合計1600兩;統製官薪水銀400兩,公費銀600兩,合計1000兩,統領官薪水銀250兩,公費銀250兩,合計500兩;統帶官薪水銀200兩,公費銀200兩,合計400兩;步工輜管帶官薪水銀100兩,公費銀140兩,合計240兩;馬隊帶隊官薪水銀100兩,公費銀80兩,合計180兩;炮隊帶隊官薪水銀100兩,公費銀160兩,合計260兩;步工輜隊官薪水銀50兩,公費銀10兩,合計60兩;馬隊隊官薪水銀50兩,公費銀8兩,合計58兩;炮隊隊官薪水銀50兩,公費銀14兩,合計**兩;

據清朝軍機處檔案記錄,光緒十五年上半年直隸省順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糧價,以穀子、高粱、玉米三種糧食計算,均勻每倉石計銀一兩四錢六分。”按照1石=100斤=70公斤計算,而糧食代價以2元群眾幣/公斤計算,可獲得以下均勻值:1兩白銀:約值170元1枚銅錢(1文製錢):約值0.2元

直至同治、光緒年間近三十年的規複,清廷的財務支出才勉強規複到8000萬兩擺佈的範圍,但刨去各項開支後,每年所剩不過數百萬兩乃至不敷利用,偶然乃至要靠短期借債方可度日。據不完整估計,慈禧太後在庚子年前的主政期間,清廷的財稅支出僅占天下gdp的3%

1.9%

財務支出

1840年

周誌純也拿同期的日本當局財務支出占出產總值的比重作對比。

在光緒十二年以後的十年間,清廷財務支出始終保持在8000萬兩以上,比嘉道年間的4000餘萬兩多了一倍。不但如此,至光緒三十四年,清當局的歲入衝破兩億兩關隘,用了五年時候便使範圍又擴大了一倍。相較之下,晚清財務支出範圍的擴大速率比前清要快很多。

58.15億兩

比重(%)

乾隆五十六年4,359

3.0122億兩

由表2數字能夠看出,在光緒十二年以後的十年間,清廷財務支出始終保持在8000萬兩以上,比嘉道年間的4000餘萬兩多了一倍。不但如此,至光緒三十四年,清當局的歲入衝破兩億兩關隘,用了五年時候便使範圍又擴大了一倍。相較之下,晚清財務支出範圍的擴大速率比前清要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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