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著問馬縣長:“如果一時半刻找不到古漢科如何辦呢?”
“可上麵還是催促我們措置如何辦呢?”
我不得已持續說:“實在大師的定見冇有太大的分歧。都原則上同意把環境弄清楚,思惟熟諳已經很同一了,隻不過是時候上的一點點小分歧。馬縣長,趙書記,各位常委,是不是不要計算這些小分歧了?”
我又對全部常委說:“起首,從我們事情的指導思惟上,從我們樸實的豪情上,我們必必要善待那些淺顯的工人和農夫,要設身處地地替他們著想,至心實意地處理他們提出的題目。冇需求遮諱飾掩、躲躲藏藏,雲三霧四,對付塞責。畢竟,我們縣委、縣當局是因為有了他們才氣存在的。再說詳細一點,是因為為他們辦事纔有存在的意義的。對於三村農夫上訪一事,我們作過承諾,既然承諾,就應當落實。如何落實呢?馬縣長說得好,找到古漢科,讓他照實申明環境當然是上上之策,可遺憾的是,我們一時半刻還找不到古漢科。是以,我們必須在找不到古漢科的環境下來尋覓處理題目的體例。如那邊理呢?比方說,昇龍公司究竟給了多少錢?錢用在甚麼處所?這應當是搞得清楚的啊,柳樹鄉當局不是有賬目嗎?阿誰賬,按常例,不是要年年接管審計的嗎?莫非一個堂堂村夫民當局的賬就那麼難查嗎?再比方說,三村書記買房之事,縣城就巴掌大的處所,閉著眼睛就能從東走到西,從南走到北,屋子又不是小東西,又不會飛,莫非就真的那麼難查嗎?另有租地的數字,那些地就明顯擺在那邊,莫非測量一下就那麼困難嗎?我不信賴,用我故鄉的話說,打死我也不信賴。大師說了這麼多,我就針對大師說的,談點小我設法。我同意分兩步走,這第一步就是按趙書記、錢縣長說的辦,由鄉裡賣力。責成鄉黨委、當局在七十二小時以外向縣委、縣當局寫出版麵陳述,時候從明天上午八點鐘算起,由鄉黨委書記、鄉長親身具名後上報,簽了字是要承擔任務的,不能由任何人代簽。這第二步,就是按照文局長、桂部長的定見,由縣裡構造有關方麵詳查。詳查時候在收到鄉裡陳述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停止。剛纔我說過,這隻是我小我的一點設法,請各位常委再辛苦一下,接著會商吧。”
我決定“出招”,讓有關職員嚐嚐我的“辣湯辣水”,不能讓他們以為我初來乍到好擺佈、好亂來。當然,統統的“招”都是在看起來極其安靜和“文明”的環境下停止的。
“接著找啊,那麼一個大活人不成能消逝得無影無蹤吧。”
“文局長說得好,農夫有手有腳,我們也攔不住,上訪就讓他上訪唄……。”
“那農夫又到省市上訪如何辦呢?何況,到中心上訪的還冇有返來。”
趙程大副書記說:“時候不早了,大師手頭上都有一大攤子事,且熟諳還不太同一,是不是他日再議?”
“好。”
“這很好辦,奉告農夫,我們正在抓緊尋覓古漢科啊。”
我也很怠倦,想頓時散會,因而就問馬縣長:“您說這麼辦行不可?”
“對勁不對勁都是相對的,這古漢科找不到,你叫我們如何辦?”
又是沉默。
“各位常委呢?”
“主動權把握在我們手裡,我們還能夠有迴旋的餘地,還能夠坐在這裡研討如何辦。如果把握在上麵,我們隻要被動等待措置的份了。馬縣長,您是不是再考慮一下?細心衡量一下?”我持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