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婆的發家史_第八章 疑人偷斧不自知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林芳雅倚著房門,聽沈氏不美意義的提及,“另有薇薇花花那兩個小丫頭呢。三叔如果休了三嬸嬸,那兩個孩子就冇了母親。二伯孃,我婆婆也說了,是委曲了鶯姐兒那孩子。可還能如何辦呢,三叔另娶,那新娶的娘子能對兩丫頭好嗎?到時候不是鶯姐兒一小我的委曲,是三個孩子的委曲了。”

林芳雅心說,換了本身差點冇命,成果親爺爺親奶、奶親叔叔,還是跟仇敵相處得和諧,五百個雞蛋就彌補了。嘿,還不如一頭撞死!

隔壁陳家是獵戶,每次打獵總要送點獵物過來,山雞野兔的還罷了,偶然送一頭完整的野豬!客氣的不像鄰裡。

彆忘了她的軀殼隻要六歲。六歲的小丫頭,說話還奶聲奶氣的,天賦具有乾好事,奸刁拆台的權力。換做成人,偷聽一事就是典範的“用心不良”!而換在小孩子,充其量是“獵奇心暢旺”?

那天中午,高三太爺和蔣家舅爺們吃了幾大罈子的酒,一向喝到醉醺醺的。最後點頭,做他個孃的!

除了氛圍,她還發明瞭諸多之前向來冇發明的疑點。比如,高老太提及連雲山是公主府的財產,每年收益少說幾千兩,竟然麵不改色。高阿九大字不識幾個,就人長得過得去,竟然搭上了鎮長,農閒的時候在鎮長手底下做文書……

人生能有幾次搏?不為本身拚一次,也得為後代子孫考量啊!鶯姐兒無父無母,得給她籌辦一份厚厚的嫁奩吧?老二家裡三個小子了,老三老四都年青,萬一再生幾個索債鬼,三房的產業都得搬空了!不像二房,三個女兒都嫁出去了,兩個兒子都有本領,承擔輕了不知多少!

犯了錯,又被人發覺,該如何辦?主動投案自首?不不,冇聽過“順從從嚴,回家過年”麼!林芳雅基於上輩子的經曆,原籌算拖得一日算一日,最好拖到最後大師都忘了,纔好呢!

人,輕易燈下黑。想林芳雅方纔穿越那會兒,氣憤無辜“被穿”,更討厭物質文明痛苦匱乏的餬口前提,哀思發發牢騷都找不到人。當時,她對身邊的高家人,哪有表情研討,揣摩她們之間的乾係啊?根基上是以“冷視”的態度對待。即你們不思疑我換了芯子,我也懶得管你們乾了甚麼!

不提其他,隻說這場引發高家內部轟轟烈烈的群情的……泉源,都是高小寶偶然說漏了嘴。高小寶為甚麼會說漏嘴?因為高元元打他了。為甚麼高元元好端端的,要打小堂弟?因為她想曉得兩位祖父說甚麼,而小堂弟偷聽了,卻不奉告她。

以是,她隻能憋著。

可惜,事乾係雲山的茶場,是目前全部高家最體貼、最體貼的,猶勝於“鶯姐兒吞藥事件”!這幾日幾個叔伯嬸嬸見麵,說的都不是家長裡短的小事,而是難以決定的問茶場。如果然的包下連雲山幾年,那過後高家可不是現在的模樣!起碼能跟長房比一比了。

一個月後,林芳雅感覺看似平安悄悄的餬口下,的確埋冇著驚濤駭浪!氛圍太詭異了!高二太爺看她的眼神,那是看自家小孫女的眼神嗎?那麼意味深長……眼睛裡清楚藏著許很多多未儘的話語啊!另有高老太,她就是一鄉野民婦,藏不住苦衷的淺顯婦女啊,如何能憋得住不問啟事?

畢竟,想或不想,她真的穿了。總不能一輩子沉湎在委曲抱怨的情感中,變成連本身都討厭的人吧?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