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忘,當年阿母帶著他和小弟流亡,他也隻要六歲。當時,他還傻傻的甚麼都不懂,可也曉得想要活命,得緊跟母親,丟了就死定了;而想要過得好,就得每天照顧大哥……
他曉得,光憑二房對長房的大恩,父親就會對小丫頭無儘放縱。他如果為了保護本身的“明淨”斥責高靜媛在理取鬨、胡說扯謊,恐怕當著二叔祖父的麵,將要遭到獎懲的,就是他本身!
“但是你健忘了,上回你大堂哥幫你寫信給你爹媽,你不感激他?”
上一輩子她能活到二十八,這輩子還不曉得能不能活到十八呢!就算她搏命拚活的儘力,忍辱負重的餬口,或許在曙光初現之前,又piu~的一下,穿了!
高靜媛用最樸素、最純粹的話,總結了一條人間至理。
高勿爭起了興趣,持續問,“你不怕他討厭你嗎?今後他再也不跟你好了,如何辦!”
“因為他壞。丫環欺負我,他都冇幫我!”
“哦!”高靜媛精靈一樣的大眼睛眨了眨,拉著大伯父高祈瑞的手,不忘叮囑,“我們拉過勾啦,拉鉤吊頸一百年不準變!”
以是,他不能夠為本身分辯。不分辯,就不能證明本身對那村姑偶然――男女授受不親,拉了人家的手,是不是要賣力啊?不賣力,鼓吹出去,他冇法做人了。可賣力的話,他連那人的樣貌都冇看清楚,純屬美意才幫手的,憑甚麼要賣力!
看著小丫頭高靜媛賊兮兮的笑容,高守禮暗說“我命休矣”,內心卻跟六月飛雪似的,委曲得隻能向老天稟瞭然!
高靜媛撇著嘴――憑甚麼要她先投資?有投資就會虧蝕!喜好不喜好的,不靠譜。有句話說的好,這人間,隻要親生父母會忘我的對待孩子。但是她呢,是獨一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待見的。
高勿爭聽了這話,彷彿第一次正視起小孫女來,要不是她無知闖了大禍,逼得他不得不乞滋長房,恐怕在“家宅暢旺”的自我棍騙下,他底子不會重視到小丫頭已經六歲大了!
“好呀,爺爺給我買糖吃。”
“唱大聲給爺爺聽聽。”
呃……睚眥必報的本性呢!
“喜好元元的人,元元做甚麼都喜好。不喜好元元的人,元元做甚麼都不喜好!”
嘖……這演算法,半點不虧損呀!
“你這丫頭,叫你乾點甚麼,就伸手要糖要東西。不曉得唱好了,爺爺會喜好你?喜好你,你在要,爺爺不痛快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