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真的遭到上帝眷戀,或者榮幸女神對你喜愛有加,要不然,這類古蹟絕對不會呈現!”
“看起來你是個無所謂的人……那就龍井吧,我很喜好它的味道。”
“那是我客歲在印第安納州打的。上帝呀,為了追逐它,我差點摔進了絕壁裡,不過上帝保佑,我福大命大,最後還是載譽而歸。至於那支槍,則是我祖父最喜好的兵器,它一次能夠裝滿七發槍彈,開槍射擊能力極大,砰地一槍,能夠把任何植物的腦袋打爆!”斯蒂芬-金高傲地先容著本身的名譽和保藏品。
“一口價,三十萬美金!”
易飛揚則順手拿起那把來複槍,上膛,對準,比劃了一下,來複槍在他掌心扭轉一圈,蕭灑,標緻!
易飛揚笑了,然後很分歧拍地說了句:“多少錢?”
“多謝你的美意,斯蒂芬-金先生。我曉得,或許這已經是你所開出的最高價碼了,不過和我的要求相差太大!那麼,我們就冇甚麼好談的了,不過我有句話想要奉告你……”易飛揚起家,用一種自上而下俯視的姿勢,壓迫性地盯著斯蒂芬-金,盯著這位美國馳名的“可駭大王”。
身後一個女人走了過來,用手摟住斯蒂芬-金的脖子,“如何了,敬愛的?你如何不送送客人?”
眼看斯蒂芬-金望著本身目瞪口呆,易飛揚不得不提示他:“三篇小說,給多錢?!”
“不過,很遺憾,我不得不指出,你的文筆實在是有些……”斯蒂芬-金撇著嘴,比劃了一下,彷彿在尋覓合適的說話。
這是或人美意的籌算。
“你現在不買我這三部小說,冇乾係,因為今後它們將會賣足三百萬!”
說實話,倘若在三天前,或許缺錢缺到死的易飛揚會考慮便宜賣掉本身這三部小說,但是現在……他大爺的,易飛揚笑了。
斯蒂芬-金讓人籌辦了茶水,然後坐下對易飛揚說:“你必然很獵奇,我為甚麼會聘請你見麵,說白了,還是你的小說。”說著將易飛揚曾經寄來的稿子放在了桌子上。
“啊,甚麼?”
“古蹟麼?哈哈,好啊,我會等著的!不送了,敬愛的朋友!”斯蒂芬-金坐在沙發上,也不起家,有些不屑地看著易飛揚拜彆。
“咳咳,如果你執意要談錢的話,那麼你開個價。”斯蒂芬-金的意義很較著,很多小作者和本大神議論這些時候都會不美意義談錢的,隻要我能指導他們一二,他們已經感激不儘了,小子,你是第一個。
之前那些前來拜訪本身的小青年,哪個不是忐忑不安,要不然利市足無措,麵對著本身張嘴結舌。但是麵前這位,很較著不屬於這一類。
“何況要在這麼短的時候成名,這,能夠嗎?!”斯蒂芬-金搖點頭,噴出一口煙霧,
斯蒂芬-金咬上一根雪茄,笑了。
“我是說我把這三部小說賣給你,你能夠給我多少錢?”
在斯蒂芬-金眼裡,本身所出的這個數量,已經夠給對方麵子了,狗屎,普通的小作者,彆說三萬了,就是一萬美金也撈不到,何況對方還是華人身份,在美國這個種族嚴峻的國度,華人作者想要出人頭地,彷彿還冇先例。
“哦,敬愛的中國易,彷彿你還冇搞懂狀況;我明天請你來,不是和你做買賣的,我是看好你,感覺你有前程,以是纔會和你說這麼多;而你呢,彷彿冇看清楚本身的身份,你現在甚麼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