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點點頭,“還不錯,如果白蘭地再少一點,口味會更好。”
清歌應了一聲好,侯明達很對勁。他跟清歌固然是幼兒園就熟諳了,卻也僅限是幼兒園同桌,清歌這個傢夥太妖孽,從小學就開端跳級,他還在上高中呢,此人就出國讀大學了,現在他在苦兮兮地讀大三,人家博士都讀完了。
清歌淡笑,“行,再給你一個表示的機遇。”
清歌算是侯明達熟諳的人中最聰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個黌舍讀書,但二人的乾係非常好,清歌還在海內的時候,他們常常一起玩兒,是鐵瓷。
麵對侯明達的氣急廢弛,清歌則是一臉淡定,“哦,我都忘了你另有大名。”
有人問為啥姐姐還在念大三,mm博士都讀完了,那是因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級的呀。
這間酒吧算不上是東陵市的頂級酒吧,來這裡的人也是魚龍稠濁,她對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揚的會費的初級酒吧冇興趣,不是缺阿誰錢,而是感覺內裡的人太無趣,不是一些所謂勝利人士就是一些無所事事、拿著爹媽辛苦掙來的銀子來蕭灑的富二代。
冇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殘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麵前,“嚐嚐,這是我比來剛學的,名字就叫彩虹。”
“你喜好給你喝。”清歌直接將酒推到他的麵前,這類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鳳眼微眯,侯明達一臉等候地看著她,“如何樣?”
清歌嚐了一口,皺眉,除了血腥瑪麗本身的又甜又鹹的口感以外,還多了些……酸味?可細心咀嚼,卻又帶著一絲乾澀,總之,味道非常奇特。
等侯明達再次停下時,清歌麵前多了一杯猩紅的液體,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鮮血。
清歌禁止他,“行了,彆折騰了,我不是來找你喝酒的,出來,坐下。”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現在就能讓你心肝腎都疼。”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侯明達還說了甚麼,卻因酒吧裡太吵,清歌並冇有聽清。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侯明達帶著清歌直接去了吧檯,不曉得跟調酒師說了甚麼,人家直接就放他出來了。
侯明達盯著清歌的臉,你說此人長得這麼標緻,說出口的話如何就那麼欠揍呢,可真讓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為無數次的經曆奉告他,麵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這就是一隻披著羊皮的小狼崽。
聞言,侯明達毫不躊躇地跑出來坐在了清歌的身邊,“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冇見我,馳念我想的心肝腎都疼,以是特地將我叫出來跟我互訴衷腸?我跟你說,我也很想你。”
清歌本來是不會如許稱呼同桌的,畢竟不規矩,可誰讓侯明達當時候看著肥胖可欺,卻性子霸道,看清歌是個小女孩就想欺負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經驗了一頓不說,還得了“猴子”外號一枚,從小叫到大。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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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達舒了一口氣,總算是讓她對勁了,“那我再給你嚐嚐彆的,是我最特長的。”說著,不等清歌迴應,就開端調酒。
侯明達衝著清歌笑笑,順手拿起調酒需求的東西,清歌一隻手支著下巴,漫不經心腸賞識著,嗯,行動非常之富麗,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見了必然喜好,隻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