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甚麼?如果不是首要的證據我把你屁股踢八瓣。”我瞪眼著這個打斷我思路的臭小子。
他如同一隻鬥敗的公雞一樣低頭沮喪地說:“為了她,我這些年一向都冇有結婚。她!”
一樣的另有陳國輝,他一向是個衝突的人,據我推斷他是個同性戀,暗戀著帥氣的劉正山,可老劉是個肛正的直男,這段豪情必定苦澀,愛錢如命的他卻因為劉正山的一句話乞貸給了老賴包鐸,那麼出於得不到就毀掉的心態,他會不會是做出結合彆人殺偷換鐸嫁禍給劉正山的人呢?並且劉正山呈現在我的視野裡也是拜他所賜,當初他幫我獲得調查權是不是因為有恃無恐呢?
比如腳戳破的徐清風,這個目標不明的富二代就很可疑,他為甚麼要吃力的進入監獄做個小官?他又為甚麼要借那麼多錢給包鐸?並且他信裡的提的要求就真的是為了要包鐸給他提職嗎?一個監區長有權力任命副監區長?明顯是不實際的,那麼他逼包鐸做的事是甚麼?包鐸又為甚麼不承諾呢?
那麼劉正山的題目就問對了,為甚麼選中嫁禍他?又為甚麼要殛斃包鐸?汪旺財必定是殺人凶手,可在不曉得汪旺財真正動機之前,我不以為這案子已經算告結束。
因為我破解了統統人的兩個不在場證明,是以案子如果存在第三個懷疑人的話,很多之前被我放棄的思疑工具,現在都重新背上了懷疑。
一時我倆相顧無言,他目光板滯的不曉得在想甚麼,我也神遊物外。
“之前我扯謊了,我的手帕不是明天賦不見的,它在幾天就不見了。我一向冇找到它,現在用的是彆的一方。”劉正山說著從口袋拿出一條藍色手帕出來,他又說道:“我也是你問纔想起來,說道手機就更奇特了,我站在過道上透氣的時候還拿出來看了時候,成果它又俄然回到了辦公室被你門徒撿到了。”
這也是我以為本案最後僅存的疑點,汪旺財跟魯明是首要凶手是無庸置疑的。一開端我覺得他們是想將包鐸捏形成不測墜樓的假象,可看到現場的麻醉劑藥瓶和劉正山的手帕後我竄改了主張,他們毫不是簡簡樸單的臨時起意,而是預謀好的。包含魯明灌醉劉正山,包鐸的死,嫁禍劉正山,殺魯明滅口全數都是打算好的,這是一個相稱緊密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