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媛媛小時候見過林修用短匕獵殺過野豬,當時候她就曉得林修手裡的刀很快,但是卻有現在這麼快,因為當時候她還能捕獲到林修出刀的陳跡,而現在,林修出刀的確已經無跡可尋。
“當然了,你們也能夠挑選第二,由我親身脫手,不過到時候斷的就不是一隻手,而是兩隻手。”
刷,林修悄悄揮出一刀,這一刀,羚羊掛角而又無跡可尋。
日漸一日,年過一年,林修斬殺的獵物越來越多,而技藝也垂垂的臻入化境,在周媛媛熟諳林修的時候,林修就已經是村裡年青一輩的佼佼者。
當初林修挑選從阿裡山來到天海,一是因為厭倦了阿裡山一成穩定的餬口,第二就是因為思念昔年的小丫頭。
時隔十年,再次聽到這句話,周媛媛淚如雨下,這一刻,統統的委曲都不再是委曲。。
啪!
周媛媛和刀疤臉男人身還冇看清楚那一刀的光彩,隻發明,刀疤臉男人的左臂竟然已經落地,斷臂處,血噴如柱。
“我們山裡人都是儉樸巴交的實誠人,說過的話,那必然要算數,既然說過了要斷你兩條手臂,那就不能隻能斷你一條,你說對吧?”
看到林修和周媛媛磨嘰,刀疤臉男人一陣不耐煩,笑容猖獗:“小子,彆廢話了,你不是想要我們的手嗎,來啊!”
林修一笑,下一秒,刹時從周媛媛的身邊,閃到了三米以外的刀疤臉男人麵前,如影似魅。
林修拍了拍她的後背,目光對著刀疤臉男人一掃,陰冷的雙眸,就如同走在夜間的野獸的眼神,讓人刀疤臉男人他們背後的汗毛都豎了起來,不寒而栗。
“兩個挑選,第一,拿起地上的刀,每小我自斷一手,明天這事情就算結束。”
“成全你!”
林修笑了笑:“不怕,那就睜眼看著。”
林修聲音肅殺“剛纔你說話的時候華侈了三秒,現在你另有兩秒的時候,再不挑選,那我可要脫手了。”
啊!一聲慘叫!
刀疤臉男人踏前一步,笑容輕視:“小子,想豪傑救美,腦殘劇看多了吧你?”
比擬周媛媛的震驚,刀疤臉男人身後的火伴則是感到一陣驚駭,本來看林修帶著輕視和玩味的眼神,全都變成了害怕。
這他媽的確就是小說裡瞬移啊,這……
跟著刀疤臉男人話落,身後的七名火伴嘴角揚起一抹戲謔的笑容,看著林修,如看逗比。
“冇本領斷老子的手,那你就是狗孃養的,哈哈,”
隻是,固然內心早已曉得林修的強大,但是周媛媛還是低估了,剛纔那一刀,的確已經顛覆了她對速率和力量的認知。
身後七名火伴見狀,眼睛瞪大,麵如死灰。
林修不睬會刀疤臉男人的震驚,一腳踢起地上的胡蝶刀,刀鋒在空中劃過一道完美的弧線後,刀柄落在林修的手中。
刀疤臉男人的查詢和猖獗笑容刹時一滯,眼睛等得死大,漸漸都是難以置信,這世上如何能夠有這麼快的身法?
她不是風華絕代的張愛玲,但林修卻仍然是阿誰白衣飄飄,嘴角永久掛著笑容的少年。
周媛媛聽村長說過,林修的父親因為年青的時候腿腳受過傷,以是一向以來都是林修進山打獵然後拿獵物下山賣,以此保持一家生存。
阿裡山環境卑劣,除了毒蟲猛獸甚麼都冇有,山上的村民背景吃山,以是打獵根基是每家每戶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