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主神來講,冇有甚麼是不能被毀滅或者是被殺死的。而主神在扼殺某個存在的時候,所想的也僅僅隻是,停止扼殺會耗損多少的神力,扼殺後會獲得甚麼收益等等罷了。
作為曾經的主神,柳長哉投入到諸多位麵的主神兼顧何止億萬?而按照柳長哉以往所打仗過的其他位麵的那些收集來看,地球的收集科技實在是掉隊得夠能夠的。
冇錯,就算柳長哉明白殺人所需求承擔的嚴峻結果,卻也冇把殺人當作是甚麼忌諱之事。一來,柳長哉的認識還冇有完整的竄改過來,並不感覺殺個把人算得上是甚麼事情;二來,柳長哉發明地球位麵的科技也並冇有他所估計的那麼短長,以他目前的才氣,已經足以應對凡人眼中的一些非常毒手和費事的事情。
固然天氣這麼的暗,這幾個攝像頭估計也拍不清楚本身,但是柳長哉還是脫手措置了一下,手腳敏捷的找到了攝像頭儲存影象的終端,動手點竄了一下。
試問哪一名主神會在殺死或者毀滅某個存在的時候,會考慮如許做會不會冒犯法律,是不是不鐺鐺之類的東西?
當然,現在柳長哉僅餘的神力畢竟已經所剩無幾了,萬不得已他也不想華侈未幾的神力。再說了這具肉身畢竟是他本身的本體,如果不是到了冇有挑選的境地的話,他是絕對不會丟棄本身的肉身。
用心殺人正法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身殺死的幾小我,到底算是情節輕呢還是重?柳長哉以主神的思惟,一時候有些體味不了這有些含混其辭的筆墨申明。
在家裡出來的時候,柳長哉就根基的體味過了地球裡一種叫差人的法律者的辦案形式,至於如何纔不至於才差人找到本身的頭上來,柳長哉也有做過功課。
或許柳長哉對地球以及人類社會還貧乏充足的體味,但是像這類道理非常簡樸的電子設備,對於一尊曾經的主神來講倒是比甚麼都要輕易弄明白。
再加上比擬起淺顯人要強大無數倍的心機本質以及緊密很多的思惟,柳長哉粉碎起陳跡來,那叫一個駕輕就熟,的確就像個慣犯似的。
至於柳長哉的mm,那就更不成能讓他給吵醒了,因為現在的她,現在已經睡得和豬差未幾了。
相反,主神作為宇宙中最強大的那部分個彆,他們但是最靠近全知全能的存在了。
出了門,柳長哉先用火,把之前的那一套沾上了血跡的衣服和鞋子給燒掉,並把殘渣扔到了間隔家兩千米外的一個渣滓站裡。
而在一邊清理著陳跡的同時,柳長哉還留意了一下路上有冇有攝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