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點50分,上架前,會有最後一章公家章節。)
三年,三個春夏秋冬,我一向在,從不認輸。
人如果冇本身對峙的事兒,那和鹹魚有甚麼彆離?
責編梧桐大,我一向堅信他是個男神級的編輯,那些說他是摳腳大叔的,絕對是流言!梧桐老邁從冇放棄帽子,一向給帽子安排保舉位置,並且在梧桐老邁的幫忙下,我一點點發明本身的題目,一點點進步,才氣爭奪寫出讓老友們更喜好的故事。
前兩本都沒簽約,憑著固執勁對峙著寫完。厥後纔開了帽子這個馬甲,寫了第三本,終究簽約。
上架!
不求月票,不求保舉,隻求首訂!
中午十二點上架,我直接爆更五章!我的目標不高,真的不高,隻要超越100均訂,我做夢都能笑醒。超越100均訂,每多50均,我就加兩更,冇幾章存稿,我冒死碼字也得加上去!
明天中午十二點!
平時,也不竭向幾個朋友取經,特彆是貓神“彆人家的小貓咪”、師兄“劍西來”、好友大哥“一枕孤夢”,好基友“蕩子”,美丫頭“老省”,另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特彆感激你們的幫忙和鼓勵。
或許有看盜版的,我冇體例強求,但但願看盜版的書友,能在帽子上架這天,來起點,給帽子一個首訂。
一章,淺顯用戶也就一毛錢,高V更是幾分錢,但這幾分錢,能讓你們成為胡想家,支撐一個寫作人的胡想!
我想和跟讀的老友們聊談天,說說帽子這小我。
我喜好寫,就要寫,必然要寫。寫出有血有肉的人,寫出出色的故事,我更要寫出個勝利!
帽子寫書足足三年,三年來一共寫過三本書,全數完本。
三年期間,帽子經曆了大學畢業、蒼茫期、賦閒、失戀。
熟諳我的都曉得,人特彆固執。
最最首要的是,我的讀者老友們,固然你們很少批評,但隻要曉得有你們在看,那就是最大的動力。
厥後堅信是他們親生的,纔敢到現在都冇跑路。
我從第一次簽約和上架的高興裡復甦,如墜深淵,本來我寫的還欠火候!
主編胡說老邁,固然冇和他聊過天,但他的幫忙之大,絕對不容忽視。冇有他的通過,我就不會通過簽約,不會通過保舉位,不會通過上架。
厥後,經曆上架、撲街……
說個笑話,客歲十一,剛和女朋友分離回到家。我表情特彆降落,就向爸媽傾訴喜好寫小說的表情,爸媽說我得了精力病,說我開端胡想了,還要把我送精力病院。我被嚇的不輕,差點奪門跑了。
我巴望書友和我談天,巴望書友給我建議。巴望書友奉告我:“你好好寫,我們一向在跟著看。”
說白了,就是一配角重生前,悲慘餬口的實在寫照。可惜,我冇有重生。我接受著女朋友的分開,接受著爸媽朋友的思疑,始終堅信我喜好的這條路。
這是第四本。
……
現在這本書,從年後就開端構思,然後蒲月上傳。寫的比上本慢了很多,每個情節帽子都會揣摩好幾遍,纔會謹慎翼翼的寫出來,然後又怕老友們看著不爽。
然後紅著眼睛多看、多想、多寫,咬牙寫完了上本書,統共一百六十萬字。
恩,前麵那都是特臉紅的事兒,就不提了,說說這本書。
另有三個首要的人物必必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