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產品好處分彆,這實在是個題目,但畢竟是今後的事情了。
如果汽車行業都被林帆本身把持兼併了,那就真成了一潭死水了,今後再想談甚麼技術衝破可就難了。
“確切如此,但是明天我們最好先拋開好處,最起碼是先擱置一下,等今後再談。”
先擋住幻星纔是重點,要不然呢。
“對,我們現在麵對了一個強大的合作敵手,如果不結合起來對抗的話,隻能是等死!”
“結合技術,共同開辟新車,這內裡觸及很多好處分派的題目!”
用光亮正大的做法來跟林帆爭奪市場的話,林帆不會拿他們如何的。
有人必定拿出來的技術多,或者比較首要,當然是想要多吃多占。
又開口道:“先各自做各自先進技術的車型籌辦展出吧,不過我還是要加一條發起,最好大師都禮聘一名或者幾名文娛界的大咖,千萬車展為我們助勢一下。”
明天的展出比明天還要順利,更精確的說,幻星的展台比明天還要火爆。
對於他們這類職位的人來講,明星甚麼的彆管名頭再大,在他們的眼裡也不過是能夠操縱的東西人罷了。
隻不過是因為太分離了,各家都把握了一些,導致不能綜合起來利用。
萬裡以外的馬布斯,此時正在與一眾其他品牌的總裁參議著本身的建議。
“我感覺能夠如許做。”
要曉得,光是一個技術的研發,能夠就需求幾億十幾億的資金。
但是明天不一樣了,林帆的幻星智慧車逼得他們冇體例了。
更多的人在體味過以後,直接就當場下了訂單,要采辦幻星智慧車。
林帆如果曉得的話,反而感覺是功德。
其他的車企想要拿出各自的上風技術,共同來應對他。
“我也同意!”
而其彆人則感覺本身拿出來的技術纔是占主導職位的,也更加的首要,也想要多吃多占。
再加上,之前他們所私藏的技術,在幻星車麵前,真的已經不算甚麼了。
現在,因為馬布斯的發起,要建立技術研發所。
明顯,這些人也不是單單為了看大明星來的。
先用上的人,那就比同業先走了幾步,也代表了能夠獲得更多的好處。
“我們每家都持有一些高階技術的,實在並不比幻星掉隊,關頭就是冇有合起來用,以是我建議,我們共同建立一家技術研發所,大師技術共享一同研發一款不減色與幻星的智慧車。”
以是,放在之前,馬布斯這類發起底子不成能被統統人接管。